陕西26岁孕产妇临盆待产时从5楼坠下 不幸身亡 据说起因是顺产与剖宫产之争 8月31日晚8点左右,陕西省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住院部5楼,一名待产孕妇从楼上坠下身亡。昨天,这则新闻在网络一出现就引发热议,也让很多人感到惋惜。 26岁的待产孕妇马某是绥德县吉镇镇张家峰村人。她于8月30日下午住在绥德院区妇产科48床待产。 事发当晚,医护人员发现48床的待产妇不见了,陪产人员在分娩中心外也没见到她,过了一会,才得知马某从产房的窗口坠楼了。 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发表声明称,经过检查发现,该孕妇胎儿头部偏大,所以产道分娩难产风险比较大。检查后,医护人员就向待产妇及其家属说明情况,并建议剖宫产;然而家属坚持顺产,并在《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监控视频显示,该待产妇因疼痛两次走出分娩中心,和家属商量想剖宫产,但家属一直不愿意,坚持顺产。将病人劝回待产室后,医护人员对病人进行安抚,随后再次建议家属剖宫产,但家属仍坚持顺产。直到当晚8时左右,该孕妇从5楼分娩中心坠下,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身亡。 昨天下午,坠亡待产妇马某的丈夫延先生发表声明,称当时已主动和医院医生说同意剖宫产了,但院方称孩子马上就要出生,已不能做(剖宫产)了。 看到这则新闻后,网友们纷纷留言—— 核桃酥:生孩子的痛,真的没有生过的人此生都无法知道是何种痛。 微微一笑:明年正月我也要做奶奶了,到时候媳妇生产的时候,尽量让媳妇自己选择,只要媳妇能够少受点苦,少受点痛,就可以,只求大人小孩平平安安就好! 蔚蓝:科普下,作为麻醉医生,请各位产妇,有条件还是做个无痛分娩,可以减轻分娩疼痛。 产妇可以自己决定分娩方式吗? 其次,全面二孩放开后,很多女性都准备生二胎。而剖宫产留下的疤痕子宫,会影响二胎计划。 此外,原先很多人选择剖宫产是因为害怕分娩时的疼痛,但是随着医学的发展,分娩镇痛的技术已非常成熟,在产科已经广泛应用。很多怕痛的妈妈可以选择无痛分娩,这样就大大缓解了分娩时的疼痛和恐惧,增加了自然分娩的成功率。 不少不符合顺产条件的孕妈也想自己生 当然,产科医生在门诊里,有时候也会遇到特殊情况。有些孕妇其实并不具备自然分娩的条件,医生建议她们剖宫产,但是她们还是希望能试一试自己生。 陈丹青主任医师说,门诊当中,遇到不少头胎的孕妈妈,到了临产前检查发现胎儿头盆不对称,或是体位不好,比如是臀围。像这样的情况,都是很难自然分娩的,出于安全考虑,我们会将情况告知孕妇,建议她们剖宫产。绝大多数孕妇还是听得进去的,愿意配合医生。 此外,陈丹青还在门诊中遇到个别头胎是剖宫产,二胎想自己生的高龄产妇。 “有个42岁的孕妈,老大已经上高中了,好不容易怀上二胎,她觉得年轻时生头胎是剖的,二胎想尝试下自己生。”陈丹青劝这位孕妈打消这个念头,首先,年龄已经太大了,身体状况等各方面条件已经跟不上了;其次,两胎相隔时间太长,剖宫产疤痕已老化、失去弹性,自然分娩会增加子宫破裂的风险。 还有不少孕妈妈认为,宝宝在肚子里多待一天,等于在外面多待一周。还没到预产期,又出现了问题,医生评判有剖宫产指征,建议剖宫产,她们却舍不得剖。 胡文胜主任医师就遇到过类似的孕妇,宝宝虽然还没足月,但是已经出现相关并发症,需尽快终止妊娠,但妈妈却舍不得让宝宝提前出来,还想再保一保。经过三番四次的劝说,才同意做手术。 推荐阅读: 杭州老小区加装电梯重大进展 最快9月动工 冷空气来了!明起杭州最高温会降到30℃左右 杭州一二手房价格倒挂明显?真相:有但并非普遍 杭州重高女生为去澳洲留学 全家卖掉唯一一套房 搬砖男孩引关注 教育部正面回应"在家上学"现象 杭州公布今年首批信用红黑名单 如何规避拉"黑" 是否能顺产要看具体情况 关键要专业医生评估判断 剖宫产是有指征的,疼痛并不是不能顺产的理由。如果经医生评估,认为待产妇有自然分娩的条件,那经过合理的干预,通过医生、家属、待产妇共同的配合和努力,一般都是可以顺利分娩的。 但是,如果已经明确孕产妇的条件不适合顺产,比如胎位异常、头盆不对称等情况,却还要一味追求顺产,反而会让孕产妇和宝宝都造成伤害。可能会导致胎儿宫内缺氧窒息,也会引起孕产妇子宫破裂,导致死亡。 胡文胜主任医师说,关键是要专业医生来判断和评估,哪些有剖宫产的指征,医生会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孕产妇的分娩方式。 也有很多网友留言问,为什么女人生孩子不是自己决定?在意识还清醒的时候,产妇可以自己签字决定吗? 对此,浙江天卫律师事务所主任赵丽华律师说,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本事件中,医疗机构应将孕妇生产过程中的病况和风险向孕妇本人告知,由孕妇本人对医疗方案作出选择,并自行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书。家属意见与孕妇本人意见不一致的,应该以孕妇本人的意见为准。 而事件中,医院向孕妇家属告知,无视孕妇本人的意见,明显违反了《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侵犯了孕妇的知情权和医疗措施的选择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务科科长董晓飞说,在临床操作中,如果患者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其本人对整个医疗行为具有绝对的知情权、同意权、选择权和决定权。而作为患者的近亲家属,也具有这些权利。 “院方会把相关情况告知患者及家属,会尊重患者本人和家属的共同意见。如果患者和家属的意见不一致时,通常会建议他们沟通协商,达成统一意见。”董晓飞说,如果患者和家属没有达成统一意见,而且又比较紧急的情况下,院方还是应优先尊重患者本人的意愿。 杭州三位产科专家发表观点 产妇需要更多的关怀和支持 对于这起悲剧,杭州的几位妇产科专家都觉得非常惋惜。 杭州市妇产科医院(杭州市妇幼保健院)院长助理、产科主任医师胡文胜说,分娩不仅是产妇一个人去面对的事,也需要家属、医生共同关怀和支持。有些产妇在疼痛无助的时候,向家属救助,这对产妇来说,可能就意味着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但这个时候产妇如果没能得到预期的关怀和帮助,这就好比最后的希望也破灭了,有些心理承受能力较差的产妇,可能就会情绪失控,做出过激行为。 “因此,我们建议从怀孕时开始,家属就要更多地关心孕妇,比如陪同产检、陪同上孕妇学校,包括分娩时陪同分娩,这些都是家庭给予孕产妇的支持。” 推荐阅读: 搬砖男孩引关注 教育部正面回应"在家上学"现象 杭州一房东捅伤买房者后跳楼 因买房纠纷起冲突 杭州母子遭遇"套路贷" 借30万元两月后变100万元 “分层走班”将走进初中 老师够不够用 够不够专业 便捷!住宿直接刷脸 浙A牌照非现场违章一站搞定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产四科主任陈丹青认为,如果单从分娩疼痛的角度出发,虽然分娩时的疼痛指数是很高的,但现在我们有很多方法进行干预,像无痛分娩、自由体位分娩等等,都是可以缓解分娩疼痛的。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产科主任王志华主任医师也看到了这则新闻,她认为,之所以会导致这样的结果,可能和产妇分娩前的准备工作不充分也有关系。 “她之前可能没有考虑到分娩时将面临的诸多问题,在心理上没有做好准备。所以在分娩过程中遇到挫折意外时,选择了走极端。”王志华说,如果该产妇在分娩前,能多了解分娩相关的事项,和有生产经验的妈妈聊一聊,包括家属之间多沟通交流,可能结果会不一样。 如今产科门诊里很少有想剖宫产的孕妈 如今,在杭州各大医院的妇产科门诊里,已经很少会有孕妇主动提出剖宫产,绝大多数都是抱着能自己生就尽量自己生的心态。 陈丹青主任医师说,在她的门诊里,基本上九成以上的孕妇都是想要自己生的,除非检查发现条件不适合,不得已才会选择剖宫产。 胡文胜主任医师说,之所以越来越多的孕妇选择自然分娩,主要有几方面的原因: 首先,随着科普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女性认识到剖宫产的危害。剖宫产不仅会对子宫造成影响,剖宫产的宝宝相比顺产的宝宝,没有经历过自然分娩时子宫收缩和产道挤压,免疫系统容易低下,胃肠道、呼吸道疾病患病率高。 推荐阅读: 电梯也能交养老保险?杭州5台老电梯拿到保单了 共享单车“杭州标准”征求意见 押金须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 秋意渐浓 杭州的第一朵桂花今明天就要开放啦! 幸福!这所小学每个班都配了能躺着睡的"午睡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