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 近日,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大力度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意见》,以更大力度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意见》共19条,涉及社保费减免政策、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房租减免政策等。
一、加大对小微企业稳就业的支持力度 1.落实社保费减免政策 免征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2.加大稳岗支持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赤字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确保新增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困难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2020年12月31日前,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小微企业,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提高到企业及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鼓励开展线上招聘,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站全年免费为小微企业提供网上招聘服务。 3.支持职业技能培训 支持小微企业开展以工代训,并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受理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二、加大对稳企升规的支持力度 4.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小微企业可在规定上下限范围(5%至12%)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并可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至5%以下或缓缴。 5.加大对“小升规”企业的支持 统筹中央、省、市、县惠企利民资金与省、市、县中小企业发展等相关专项资金,加大对“小升规”企业的支持力度。对2020年度实现“小升规”的企业,各地在现有财政奖励基础上加大奖励力度,原则上各地对每家企业奖励标准不低于2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开展“雏鹰助飞”专项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针对“小升规”及其培育企业特点的专项金融产品。各地发放创新券、服务券要向小微企业特别是“小升规”企业倾斜。 6.强化要素保障 优先安排“小升规”及其培育企业入驻小微企业园,“小升规”企业在2年内暂缓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价格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