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 对很多杭州人来说,看自己喜欢的主播花式带货,遇上心仪的就下个单,已成为日常购物的方式之一。可如果买到的东西有瑕疵,货不对板,甚至是假货,怎么办? 浙江制定的首个直播销售员管理标准《电子商务直播营销人员管理规范》(标准号T/ZEA 007-2020),已于近日发布。《规范》中提出:直播营销人员宜对主体资质和商品等信息进行核验,保证商品和服务与宣传或展示的信息相符。 这是继6月30日浙江发布第一个直播电商领域标准——《直播电商人才培训和评价规范》(标准号T/ZEA 006-2020)后的第二个标准,也是全国首个直播销售员的管理规范。 《直播营销人员管理规范》明确基本职责和底线 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快报记者找到了这份《电子商务直播营销人员管理规范》。它从直播电商、电子商务直播营销人员的术语和定义,以及电子商务直播营销人员基本职责、实名认证应满足要求等资质进行了框定;提出直播销售员应熟悉并遵守法律政策,还要熟悉直播的策划、场景搭建、商品选择,以及分享讲解等一系列业务知识。 在这其中,商品的品控是很多消费者最关心的。《规范》中提到,直播营销人员宜对主体资质和商品等信息进行核验,保证提供给消费者的商品和服务与宣传或展示的信息相符。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四点: 宜对主体资质和商品等信息进行核验,信息包括:产地、生产者、性能、用途、规格、成分、价格、有效期限及服务承诺等内容。 应当保证提供给消费者的商品和服务与宣传或展示的信息相符。 宜在直播前进行个人购买体验,掌握商品的基本品控要求。 宜在直播过程中对于产品的不利信息做必要、清晰的说明。 此外,在直播销售员的行为规则方面,《规范》对其语言表达、仪容仪表、举止动作等都明确了底线;而在投诉与纠纷上,直播销售员要在承诺的时间内协调解决消费者投诉或建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