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能顺产要看具体情况 关键要专业医生评估判断 剖宫产是有指征的,疼痛并不是不能顺产的理由。如果经医生评估,认为待产妇有自然分娩的条件,那经过合理的干预,通过医生、家属、待产妇共同的配合和努力,一般都是可以顺利分娩的。 但是,如果已经明确孕产妇的条件不适合顺产,比如胎位异常、头盆不对称等情况,却还要一味追求顺产,反而会让孕产妇和宝宝都造成伤害。可能会导致胎儿宫内缺氧窒息,也会引起孕产妇子宫破裂,导致死亡。 胡文胜主任医师说,关键是要专业医生来判断和评估,哪些有剖宫产的指征,医生会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孕产妇的分娩方式。 也有很多网友留言问,为什么女人生孩子不是自己决定?在意识还清醒的时候,产妇可以自己签字决定吗? 对此,浙江天卫律师事务所主任赵丽华律师说,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本事件中,医疗机构应将孕妇生产过程中的病况和风险向孕妇本人告知,由孕妇本人对医疗方案作出选择,并自行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书。家属意见与孕妇本人意见不一致的,应该以孕妇本人的意见为准。 而事件中,医院向孕妇家属告知,无视孕妇本人的意见,明显违反了《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侵犯了孕妇的知情权和医疗措施的选择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务科科长董晓飞说,在临床操作中,如果患者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其本人对整个医疗行为具有绝对的知情权、同意权、选择权和决定权。而作为患者的近亲家属,也具有这些权利。 “院方会把相关情况告知患者及家属,会尊重患者本人和家属的共同意见。如果患者和家属的意见不一致时,通常会建议他们沟通协商,达成统一意见。”董晓飞说,如果患者和家属没有达成统一意见,而且又比较紧急的情况下,院方还是应优先尊重患者本人的意愿。 杭州三位产科专家发表观点 产妇需要更多的关怀和支持 对于这起悲剧,杭州的几位妇产科专家都觉得非常惋惜。 杭州市妇产科医院(杭州市妇幼保健院)院长助理、产科主任医师胡文胜说,分娩不仅是产妇一个人去面对的事,也需要家属、医生共同关怀和支持。有些产妇在疼痛无助的时候,向家属救助,这对产妇来说,可能就意味着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但这个时候产妇如果没能得到预期的关怀和帮助,这就好比最后的希望也破灭了,有些心理承受能力较差的产妇,可能就会情绪失控,做出过激行为。 “因此,我们建议从怀孕时开始,家属就要更多地关心孕妇,比如陪同产检、陪同上孕妇学校,包括分娩时陪同分娩,这些都是家庭给予孕产妇的支持。” 推荐阅读: 搬砖男孩引关注 教育部正面回应"在家上学"现象 杭州一房东捅伤买房者后跳楼 因买房纠纷起冲突 杭州母子遭遇"套路贷" 借30万元两月后变100万元 “分层走班”将走进初中 老师够不够用 够不够专业 便捷!住宿直接刷脸 浙A牌照非现场违章一站搞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