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内容 为什么最终没有签字盖章? 随着案件判决结果公布,判决书上也披露了华谊兄弟与周星驰公司的12封来往邮件。 在这些邮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双方就“票房超过5亿,该怎么分”,有过一些分歧。华谊一直表示,票房达到5亿之后,周星驰方面能拿到额外的分成。对于5亿这个数字,究竟指的是该片票房,还是华谊兄弟从票房中获得的收入,在这一点上双方在邮件中争执不下。 我们之前就算过一笔账(本报4月15日B07版曾有报道),刨去影院、院线等分账,华谊从12.46亿票房中获得的收入,仅为3.15亿,加上发行代理费,也不超过5亿。所以,周星驰自然希望“票房超过5亿,就能重新分钱”,这显然容易得多。 就这样你来我往的沟通了10多封邮件,2013年1月19日,也就是距离《西游·降魔篇》上映还有20天的时候,双方终于达成共识,在邮件中将分红基数修改为“影院发行之票房收入”。两天后,华谊方面发送电子邮件称:我们对合约基本没有问题,可以随时签字了。 不过,到了2月6日,合约仍然没有签字,华谊在最后这天发了最后一封邮件——“由于农历新年无法正常签署合约,节后老总上班首日便可签署此合约”。 然而,3天后,也就是正月初一,《西游·降魔篇》上映并很快超过5亿票房,最终获得了12.46亿元的票房,远超预期。而这份没有签字盖章的协议,在法院看来,是无效的,周星驰也没法讨回超出5亿票房部分的分成了。至于“影院发行之票房收入”到底是多少,法院表示不感兴趣:“因为协议并未成立,所以对其中票房收入如何理解,法院不再予以评述”。 在这场持续了两年的恩怨和口水战中,用1.06亿投资,拍出了12.46亿票房电影的周星驰,最终拿着不到9000万分成,败诉而归。 相关:《西游·降魔篇》12亿多票房 周星驰只拿到9000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