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近日,杭州市人社局、财政局、经信局、商务局、交通局等单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复工企业用工保障、促进就业相关政策的通知》,出台“一降一缓两返四补”8条稳就业新政,减轻企业负担,保障企业用工。 新政规定对春节期间(2020年1月至2月)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提供交通运输服务的企业,经相关部门认定,可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按每人1000元确定;在疫情响应期间,对杭州市区企业招用市区以外户籍人员初次在市区就业,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用工补贴;对民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杭州市企业推荐或派遣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一次性50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最高补贴10万元;对因疫情停工的企业组织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参加线上职业培训的,按照实际培训费用最高可给予95%的补贴,平台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可参照执行。 在“四补”的同时,新政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对因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规定批准后,允许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这“一降一缓”举措着实为企业纾难解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