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今年3月份那个在西湖边抢劫姑娘的少年吗?如今他已是一所本科院校的大学生,6个月的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也满了。
11月20日,他从西湖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手中拿到了“不起诉决定书”,这意味着,他在法律上成了真正的自由人,并且不会有犯罪记录,对其今后的学习、就业也不会造成影响。
来杭艺考丢了钱怕父母责怪 他在西湖边抢劫一个姑娘
今年3月份,他来杭州参加艺考,因为丢了200元钱,怕父母责怪,在3月10日晚7点半左右,对西湖边的一个独行的姑娘进行了抢劫,抢得姑娘挎包一个,包内有110元现金,其他物品总价值772元。
3月13日,他,这个只有17岁的男孩小力(化名)在老家被警方抓获,而此时,他的父母才知道他在杭州犯了大事。
检察官在提审的过程中,得知他第二天就要参加2015年音乐类高考,检察官以最快的速度审查案件。检察官发现,小力学习成绩优异,无不良表现,且其父母已代他向被害人赔偿了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爸妈及小力的学校愿意为他担保。
为了不影响他考试,检察院对小力作出了定罪不捕的决定,小力的强制措施由刑拘变成了取保候审,这使小力有机会参加了高考。
3月31日,小力的案件移送到西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西湖检察院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的检察官承办案件。
考虑到小力是在校生和未成年人,经综合考虑,西湖检察院于5月13日对小力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给他一个改过自新机会。
半年收获满满 检察官发布不起诉决定书
到11月20日为止,小力为期6个月的考察期已满。
这半年里,检察官给小力布置了很多任务,比如参加社区志愿者服务,阅读人文社科类的图书,学习法律常识等,并定期向检察官书面汇报行踪及思想活动。
在高考完的暑假里,他写信告诉检察官,自己正在阅读《辛德勒的名单》、《平凡的世界》等书。
看着他一点一滴的变化,而且通过阅读,结合自己的经历,对人性、对人生都有了自己的新思考,检察官挺满意。
11月20日,检察官悄悄通知了小力本人来,而不是大张旗鼓惊动他念书的那所大学。因为他所在的大学,无人知道小力的过去,包括他的老师。
检察官详细询问了他在大学里的生活。检察官听完后宣布说,在考察期内,小力认真接受监督考察,西湖检察院正式决定不起诉小力。而且,小力的犯罪记录也将被封存。
小力拿到决定书后挺高兴,感谢检察官给了他一个新生的机会。“我会珍惜好这个机会。”
检察官寄语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青春,也都有属于自己的未来。在匆匆即逝的青春岁月里,每个人都努力地用实际行动撰写着丰富多彩的个人日志,日志中的点点滴滴,不论好坏、不管成败,都是我们人生最宝贵的财富,不容轻视、不可忘记。
年少的你,可能因为一时糊涂,做错了事,但是法律的柔情与宽容、社会大家庭的关爱,陪伴你度过了这段灰暗、煎熬的日子。
你知错能改、积极向上的表现也让我们所有人倍感欣慰。希望重获新生的你能够释怀自己的过去,以全新的姿态迎接美好的未来,创造你自己的精彩人生,实现你自己不可被替代的社会价值。
愿有前程可奔赴,也有岁月可铭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