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晚报报道 11月9日,哈尔滨市民王女士驾驶一辆尼桑轿车出行,由于天降大雪,前面一辆宝马车又突然减速,她来不及刹车,撞了上去。
追尾后,宝马车女司机指责王女士不会开车,两人发生了争执。气愤不已的宝马女当即给男友打了电话,让对方马上过来帮忙撑腰助阵。
不一会,一男子赶到现场,宝马女哭着跟他说了事情经过。而王女士也认出,这个男子正是自己的丈夫!
根据宝马女司机之前打电话的称呼和语气,王女士推断出丈夫跟她之间有暧昧关系,激动之下一边扭打丈夫和“小三”,一边骂丈夫给情妇买豪车。
交警到场劝说三当事人冷静处理,并将两辆肇事车分开,停靠在马路一旁。男子对交警表示,这是他的家事,希望能回家自行解决。那么问题来了, 王可以要求丈夫拿回宝马车吗? 王若与丈夫离婚,根据现场情况,是否可以认定丈夫有过错?
祝双夏律师:
1.从新闻中可以看到,王女士骂丈夫给情妇“买豪车”。如果能证明宝马确系王女士丈夫所买,那么王女士可以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到法院起诉,请求认定赠与行为无效。
假如是丈夫出钱买车登记在宝马女名下,那赠与的应该是车款,可以要求返还当时买车的车款;假如宝马是登记在丈夫名下直接无偿过户给宝马女,那赠与的是车,可以要求返还车。
2.从文中所述来看,王女士是根据宝马女打电话的称呼和语气推断出丈夫与宝马女有暧昧关系,现场的这一情况可能也有围观群众可以证明,但此推断需要进一步补充证据才能认定是婚姻法上的过错。
婚姻法上关于出轨方面的过错有两个方面——“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从宝马女称呼“男友”来看,他们并没有以夫妻名义同居,并不构成重婚。
因此,根据现场的情况还仅能证明双方有暧昧关系,除非王女士的丈夫与宝马女自认,否则王女士还要补充证据,才能认定其丈夫有婚姻法上的过错。
答疑签约律师
祝双夏: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家事部首席律师。擅长业务为私人财富管理与传承、涉外婚姻纠纷以及其他婚姻家庭财产纠纷。主要社会兼职有浙江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杭州市律师协会家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