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3折机票出差,却想拿全价票回单位报销。从事票务销售的杨某了解到很多客户有这样的需求后,便违法买假机票提供给客户,既揽客又赚钱。昨日,误入歧途的杨某,被丽水市莲都区法院以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30万元。
29岁的杨某是丽水人,早年在宁波读大学的杨某,勤工俭学,在票务公司打工。2009年本科毕业后,杨某利用打工积累的经验和人脉,自主创业,做起机票销售生意。
在销售机票过程中,常有客户问是否能买到“全价机票”。杨某发现,原来是部分客户在乘坐火车、打折航班出差后,为了能回单位进行全价报销,就会买“全价假机票”。
“假机票”包括行程单,行程单是报销最主要的凭证。发现这一“秘密”后,为了能招揽更多的客人,同时利用售卖假发票小赚一笔,杨某兼职做起了售卖假机票供他人报销的生意。
2012年6月至2014年5月期间,杨某通过QQ聊天和手机联系方式,向上线买家戴某(另案处理)等人以每份0.15元至0.2元的价格,买伪造的行程单50万余份。同时,杨某通过多个QQ号向相关的航空票务QQ群,QQ好友发送出售假机票的宣传信息,并以赠送少量假机票的方式,吸引下线买家购买伪造的机票。
在这期间,杨某加价三至五倍,将行程单以每份0.5元至1元的价格,出售给廖某、舒某、薄某等101名下线买家共计125362份,通过银行账户和支付宝账户收取卖票款共计62316元。
由于被人举报,杨某今年5月7日被抓。向杨某买伪造行程单的买家,全国各地都有,主要身份是出差较多的公司白领,以在他那里买机票的顾客为主,下线大部分是自用的,也有转手倒卖的。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以营利为目的,出售伪造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性等,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