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 张采) 5月30日晚,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中安,代码:600654)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证监会查明,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中安消技术)未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盈利预测信息和虚增2013年营业收入,导致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安科)公开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误导性陈述、虚假记载。证监会决定责令中安科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并对黄峰等人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 此外,证监会还对中安消技术、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对涂国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早在证监会立案时,我们已经率先开展投资者索赔预登记,有近百位投资者来电、来函咨询索赔事宜。正式处罚公布后,我们正在准备首批投资者向上海金融法院起诉事宜。”厉健律师称,根据司法解释,暂定:一、在2014年6月11日至2018年1月15日买入中安消股票或债券,并在2018年1月1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或证券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二、在2014年6月11日至2016年12月22日买入中安消股票或债券,并且在2016年12月2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或债券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再付。 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2014年6月1日至2018年3月底)、详细联系方式。投资者也可以拨打证券维权热线13806513406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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