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最终依据“安全感”做了判决 都市快报 记者 郭婧 “我不同意变更抚养权,我的收入虽然不高,但这些年我们父女俩过得很好。” “你所谓的过得很好到底是什么好?别的孩子可以上兴趣班,可以买新衣服,可以去游乐场,而你呢,你连孩子的一日三餐都要担心,你有什么资格说可以给孩子好的成长环境?” …… 8岁小女孩湛湛从小跟着爸爸张亮生活,在她1岁多时就离开的妈妈何芸,如今突然出现,说要带她一起生活。 何芸对法官说,自己经过多年的学习、打拼,终于当上了一家外贸公司的经理,“湛湛爸爸的收入不稳定,我的收入是他的几倍甚至十几倍,可以给孩子更好的生活……” 这是宁波海曙法院最近发布的自编自演的微电影《爱不离》所讲述的一起变更抚养权的案件。 而这部微电影所讲述的案件,正是根据该院承办的一个离婚真实案例改编的。 孩子一岁时爸爸因盗窃被判刑 妈妈独自回了宁波娘家 这原本是一起女儿起诉妈妈追讨抚养费的案件。 孩子妈妈与爸爸相识相爱时才17岁,后来两人同居生活,于2010年生下了女儿。 然而, 2011年,爸爸因盗窃被判刑,妈妈觉得自己感情被骗,于2012年逃回宁波娘家。 妈妈说,当时自己也想带女儿一起走的,但是老公家人坚决不肯,只让她一个人走,她无奈才一走了之,回了娘家后也没再去探望女儿。 之后,女儿一直是由爸爸和爷爷奶奶抚养,转眼,女儿就要上小学了,因爸爸工作不稳定,家庭收入一直不太好,于是,去年女儿起诉至法院,要求妈妈支付6年来拖欠的及之后的抚养费。 此时,妈妈已经在杭州站稳了脚跟,有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她跟法官提出,既然爸爸没有经济能力抚养,她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今后由自己抚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