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二,杭州的陆伯伯夫妇分别从幸福人寿领取了第一笔保险养老金。之所以能领到这笔钱,是因为他们将自己的住房反向抵押给了保险公司,今后,他们每个月都能领到这笔养老金,等他们过世之后,保险公司则将获得抵押房产的处分权。 这就是“以房养老”。今年年初,杭州市正式启动“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本报1月6日4版《保险版“以房养老”落地杭州》曾详细报道)。时隔半年多,陆伯伯夫妇成为杭州首户选择“以房养老”的家庭。 试点半年咨询人员很多 但真正下单的不多 从2014年以来,北京、上海、广州、武汉、苏州、南京、大连等城市先后成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城市。2017年11月28日,杭州市金融办、市国土资源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印发《杭州市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杭州也正式加入了“以房养老”试点城市行列。 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具体来说,就是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分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分权,处分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杭州市金融办银行保险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杭州试点推行住房反向抵押保险,主要是为满足老年人希望居家养老、增加养老收入、长期终身领取养老金的三大核心养老需求。 保险版“以房养老”试点工作启动后,有多家保险公司获得了试点资格,但真正开展这项业务的只有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截至今年7月底,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累计签约201单(141户),累计承保139单(99户),数量并不多。而幸福人寿相关人员也表示,全国范围来看,办理保险版“以房养老”的老人以孤寡、失独、高龄老人为主。 目前,杭州开展试点半年以来,陆续有50多位老人拿着报纸或在子女的陪同下前来咨询,但真正完成投保的,只有陆伯伯夫妇二人,还有两户家庭也有一定的投保意向,但表示要回去再和子女商量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