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未经法院判决员工不是罪犯 公司单方解约不获法律支持 案例:
小王是某公司员工,有着不错的岗位薪资。今年7月,小王与几位好友一起吃夜宵,喝酒正酣时与边上喝酒喝高了的客人起了口角,甚至拳脚相向…… 最后,小王等人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在看守所里待了30天后终于被取保候审,重获了“自由”。 事发当月,恰恰是小王所在公司业务最旺的一个月。公司等了10天不见小王出现,觉得他严重不负责任,于是以小王连续旷工10天为由,要求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将该意见报请工会同意后,就将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书邮寄到了小王之前确认的送达地址。 小王重获自由后收到了公司这份单方解除合同通知,十分不悦,去跟公司人事管理人员交涉,称自己不是不想来上班,而是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了,自己想继续留在公司工作。 公司人事管理人员则认为,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小王未经公司批准不来上班,旷工达3天即可对其解聘。且小王还参与了打架斗殴并被刑事拘留,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中也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了“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因此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由于双方协商不成,今年9月,小王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起了“要求确认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仲裁请求。 那么,小王提起的仲裁请求能否得到支持呢? 律师说法: 浙江法君律师事务所胡桂红律师说,小王是因为被公安机关刑拘而不能到岗,无法到岗应该说是“有正当理由”的:在被国家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下,公司要求小王到岗,小王明显做不到。 所以,公司以“小王被刑事拘留,导致旷工10天”为由,认为其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者违反劳动纪律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在法律上并不能得到支持。 公司人事管理人员也理解片面了——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有一个基本原则,即“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小王的案子还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小王在法律上就不是罪犯,还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故用人单位以此为由单方解除与小王的劳动合同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综上分析,小王的仲裁请求能够得到支持。 律师提醒: 当用人单位遇到员工被刑事拘留、行政拘留的情况,可以怎么做? 朱律师提醒,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务必合法、合情、合理。公司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对于员工的日常品行要求可适当参考《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于员工有严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且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的,可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依据制度进行处理,这是公司的合法自治权利。 公司如果发现员工出现上述被国家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采取暂停发放该期间工资、暂时停缴社保等手段是有法可依的。但如之前所说,在人民法院没有判决之前,不能认定员工有罪,也就不能据此单方解除合同且不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