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横穿道路 案例1:2019年11月4日9时2分许,驾驶员崔某驾驶货车沿上塘路南向北行驶至水晶城附近时,与由东向西在人行横道漆画范围以南约4米处横穿马路的81岁金某梅相撞。金某梅受重伤,目前正在重症监护室抢救。 案例2:2019年11月5日17时45分许,83岁的沈某华骑人力三轮车通过钱塘新区江东大道与前进街道临江村路段时,因横穿道路,与一辆小轿车相撞。沈某华受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杭州交警提醒“银发族”上路谨记生命安全第一位 杭州交警提醒老年朋友,出行时要做到: 1、尽量结伴出行,减少单独上路几率,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2、遵循交通信号灯指示,不闯灯越线,做到“一等二看三通过”; 3、坚持行走在人行道,不在机动车道行走、停留或横穿,不跨越隔离护栏; 4、驾驶电动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途经混合车道时,坚持靠右行驶,不与机动车抢行,不逆向行驶; 5、家人要做好文明出行表率,劝阻老年人的不文明交通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