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缉毒民警结伙他人 在浙江山区生产制毒物品 在浙江大量制造毒品或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的案件极其少见,这是浙江禁毒工作的成效。但下面这个案件的发生说明个别偏僻地方仍有可能被犯罪分子利用。 程某原本是福建某公安局缉毒民警,在办理涂某非法生产麻黄碱案的过程中,发现利润丰厚,经不起诱惑,便与其商谋合作生产麻黄碱。 程某负责寻找生产厂房,其余事项均由涂某(另案处理)负责。 程某到老家浙江常山县找到徐某等人商定办厂制毒。厂房建成后,共非法生产麻黄碱约12.7吨。两人非法获利各100多万元。 麻黄碱是制造冰毒的主要原料,离制成冰毒仅一步之遥,同时也是一种重要的药品原料,国家对麻黄碱严格实行定点企业依法许可生产。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生产、运输制毒物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徐某、程某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在境外论坛学习大麻种植术 并怂恿父亲种植 卞某是新西兰留学生,注册加入一个神秘的境外论坛,成了论坛的版主。 这是一个专门从事大麻种植经验交流、大麻种子及种植设备肥料、吸食用具及大麻成品买卖等非法活动的网络论坛。 之后,他以“吸食大麻可以带给他灵感,在国外这是一种文化”“留学费用昂贵,种植并贩售大麻可以挣点零花钱”等为由,怂恿父亲代为种植大麻。 他共计贩卖大麻294克,获利至少13530元,其中部分由父亲通过快递寄给相应买家。 诸暨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卞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5000元,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其父亲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2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