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日报讯 周某是个20多岁的小伙子。虽然只有高中毕业,却进入公司不到两年就赚了880多万元,着实让亲朋好友们“狠狠”羡慕了一把。 周某的公司在杭州拱墅区余杭塘路的一栋写字楼里,这是一家有着百来个员工的网络科技公司,没有任何的高科技产品,却有着十分“雄厚”的资本底子:一两年内聚集资金上亿元,几个公司高层获利均以千万元计。 日前,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特大开设赌场案,这家公司背后的“致富”秘密被渐渐揭开。从2015年开始,来自温州平阳的郑某、余某二人就陆续成立过几家公司,虽然“外壳”换了又换,但做的一直只有两个平台:“某某游戏”和“某某麻将游戏”。 “某某游戏”是个手游平台,比较有人气的手游是“李逵捕鱼”,游戏没什么难度,只是用户和平台的对赌,换句话说,搏的就是个概率。就如它的宣传标语所说的那样——简单粗暴,真实刺激。“这个输赢概率后台可以调节,如果一位用户实在输得太多,担心他去投诉,我们就会调整下概率,让他多赢几局;如果用户赢得太多,那我们就加大游戏难度,降低他赢的概率……”庭审时,站在被告席上的该公司员工说:“人都会越玩越沉迷的,要赢钱基本不可能。” 而另一个“某某麻将游戏”平台则更加赤裸裸:直接依靠“推广员”拉微信群,把喜欢打麻将的人都拉进群里,每个群就好比一个线上麻将馆,个中输赢直接用微信红包解决。 判断是否构成网络赌博,有一个很重要的标准——有没有形成游戏币和人民币兑换的闭环。为掩人耳目,逃避追查,这家公司还开发了一个名叫“公益植树”的系统,用户可以通过这个看似正经的系统向银商买卖金币。如此一来,游戏平台上的输赢最后其实就成了人民币赌博。 经司法勘验鉴定,“某某游戏”平台收赌资共计1.47亿元,“某某麻将游戏”平台收赌资共计27万余元。其涉案金额和涉及人数之多在杭州地区都比较少见。 自2015年陆续成立公司,至2018年3月案发,公司的“骨干”们也因此快速“致富”。总经理郑某获取非法所得2400万余元,副总经理余某获取非法所得3000万余元。哪怕是年龄比较小的周某,2016年7月进的公司,当时不过24岁,仅仅是个高中文化水平。一年不到,他成为公司股东,并担任事业部副总经理,负责麻将平台的运营、管理及游戏平台的网上宣传等工作,其个人获利也达880万余元。 拱墅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公司的运作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利用互联网设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均属情节严重,一众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法院一审判决,总经理郑某、副总经理余某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各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周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其余被告也均被判刑,对上述被告非法所得予以追缴,上交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