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 昨天,杭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幼儿园开学工作的通知》。 5月18日,全市各类幼儿园大班幼儿开学;中、小班(托班)幼儿由各地根据实际,安排在5月18日后,一周内有序开学。 《通知》要求,明确开学时间后,经幼儿园申报,由各区、县(市)教育和卫健部门根据省教育厅《幼儿园开学卫生防疫工作检查清单》,对属地各类幼儿园认真按园区组织开学核验,合格一个园区,开学一个园区。各地教育和卫健部门要严格把关,逐园督查核验,确认开学条件,不具备条件的,不得开学。 尊重家长意愿,实行自愿返校。本学期不返校的幼儿,保留学籍,不收取费用。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可结合实际实行幼儿园弹性上学制度。 各幼儿园要优化幼儿进出园流程,强化安全意识,完善晨检制度,严格“亮码+测温”入园检测;错班错时分批组织到园,加强管控力量,防止出现进园出园时段园门口人员集聚、交通拥堵等现象。 各地各幼儿园要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方式,将落实防疫要求放在幼儿园工作的第一位,合理安排场地,最大限度利用空间,避免幼儿过度聚集。加强幼儿全日健康观察,在入园、午睡后落实专人观察幼儿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严格落实幼儿园在园幼儿发烧处置流程,完善幼儿园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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