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发布 今天,市统计局公布2019年杭州市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统计公报,一起来看看。 2019年杭州市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统计公报 2019年,杭州市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0817元,与2018年的72951元相比,增加7866元,同比增长10.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5%。其中,杭州市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年平均工资为82009元,与2018年的73678元相比,增加8331元,同比增长11.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0%。 注: 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是在岗职工、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 在岗职工是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本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被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且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无论用工单位是否直接支付劳动报酬,均由实际用工单位填报统计。 其他从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但不属于在岗职工及劳务派遣人员的就业人员,具体包括聘用正式离退休人员、兼职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以及在本单位中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方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