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讯(记者 郑炜)自8月20日起,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升级版”正式实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作为目前世界人口最多、发展中国家间最大的自贸区,协定“升级版”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区域内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释放区内的经贸潜力,推动东亚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杭州市贸促会自4月1日起,已全面开展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的签发工作。企业需要原产地证业务服务,可联系杭州市贸促会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地址是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H楼2楼,咨询电话85069983、87008598。 据杭州市贸促会介绍,“升级版”的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在原产地规则上出现了新内容,如,新增完全生产(PE)原产地标准,新增加的完全生产标准适用于在一成员国境内完全使用区内成员国原产材料生产的货物;实质性改变规则中新增税则归类改变标准;同时新增了微小含量规则,这一规则的引入使得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原产地规则更加宽松;“升级版”还新增了可互换原产地条款。与此同时,“升级版”对于证书格式及填制有新要求,如新增生产商出口代理机构的信息栏;原协定要求,在遵守进口方国内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前提下,一份原产地证书涵盖的产品项数不得超过20项,“升级版”规则取消了对产品项数的限制,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决定在一份原产地证书中申报的产品项数。“升级版”协定新增了核查期限延长规则,对于进口方海关发起的核查,出口方海关或签证机构可以书面提出延期请求将核查期限从90天延长至18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