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公办初中招生办法 1 招生学校及学区划分 1.郁达夫中学达夫校区:富春桥→苋浦江→桂花西路→春秋北路→孙权路→恩波大道以东区域。 2.郁达夫中学文豪校区:北环路→金浦路→文居街→金桥北路→桂花西路→春秋北路→孙权路→恩波大道→水稻所路→新桥江以内区域。 3.富春中学:金桥南路→体育馆路行政服务中心→ 南山路→ 西山路→鸣翠桃源,华庭路→江滨西大道→富春桥→苋浦江→桂花西路以内区域。 4.富春三中:金浦路→文居街→金桥北路→金桥南路→体育馆路行政服务中心以西区域及富春街道所属各行政村和春建乡各行政村。 2 报名办法 1.学区内符合条件的申请就读人数未超过经核定的招生计划,学校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入学。 2.学区内符合条件的申请就读人数超过经核定的该校招生计划,学校应根据适龄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务工等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第一批:具有富春街道和春建乡所属社区、行政村户籍,且适龄少年户籍与父母户籍、住房房产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均在同一学区的适龄少年,向适龄少年户籍地址所在学区的学校提出申请。 第二批:具有富春街道和春建乡所属社区、行政村户籍,且适龄少年户籍与父(母)住房房产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不在同一学区,或父(母)在城区确无住房房产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少年,向适龄少年户籍地址所在学区的学校提出申请。 第三批:具有富阳城区以外户籍,且父(母)持有城区住房房产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少年,可向父(母)住房房产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地址所在学区的学校提出申请。 第四批:具有富春街道和春建乡以外本区户籍、父(母)未持有城区住房房产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少年,可申请参加城区初中电脑派位: (1)在富春街道和春建乡小学就读的学生,可向原毕业小学领取《电脑派位申请表》,经父(母)签字同意后提出申请。 (2)在其他小学就读、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于6月底向户籍地址所在学区初中领取《电脑派位申请表》,经父(母)签字同意后提出申请: ①父(母)持有城区营业执照且仍在经营,同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达到规定年限,且在城区有固定居住地的适龄少年。 ②父(母)持有城区企事业单位劳动合同且仍在该企事业单位工作,同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达到规定年限,并在城区有固定居住地的适龄少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