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
Eng|繁体||
您所在的位置:
杭州网 > 杭州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公婆出钱买的车 写明只赠与儿子 离婚时儿媳能分走一半?
2019-11-30 08:42:07杭州网

法官:车辆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解释(三)》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为何本案中提到的车辆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一方面,车辆不同于房产,其是动产而非不动产,因此不能适用上述规定。

此外,由于汽车登记的特殊性,房屋可登记为共同共有,登记在多人名下,而汽车却只能登记在一人名下。

因此,虽然车辆由一方父母出资且仅登记在一方名下,也不可视为一方父母对本子女一人的赠与,应当视为一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因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起来学法■

这些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来源:杭州司法微信公众号    作者:    编辑:郑海云    责任编辑:方志华
『相关阅读』
     图库
落日余晖映巢...
旅美大熊猫“...
如此春光 那...
第二届纽约花...
第28届金鸡...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新闻 城市 经济 社会
穿越时空 梦回南宋 2019南宋文化节落
“金牌小记者、小主播”出炉 讲述亚运好故
杭州女性融媒体联盟争做新时代好网民
小香泡大变身?杭州第九中学香泡创艺文化节
一年推出一次新拱墅 速度围观大城北新变化
浙江省全民健身片区联动闭幕式暨2019浙
第十二届中小学生陶艺大赛颁奖典礼在官博举
榨菜哥夸大陆核电
重庆一小区现断臂 警方:死者系14岁女生
小伙转18万给女友 对方实为42岁文盲离

维也纳国家歌剧院1...

缤纷悉尼灯光音乐节...

杭城少年们的音乐狂...

王力宏杭州“大莲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