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 记者 郭婧 通讯员 岳华萱 送餐外卖时下越来越成为人们消费的流行方式,为人们生活带来许多便利。然而,有人却利用外卖评价进行恶意差评,向商家索要退款,一旦得逞,便可以吃到“免费的午餐”。然而,这样的行为却是犯法的行为,要被追究法律责任。 11月6日,温州乐清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沈某寻衅滋事罪一案,并当庭判决沈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沈某,1997年1月出生,高中文化程度,金华东阳市人。他在乐清生活期间,以不花钱吃到外卖为目的,多次以外卖商品中有头发或者送送错餐品为由要求商家退款,在商家拒绝退款时以给差评或者投诉等方式胁迫商家退款。 2018年10月6日,沈某订了某便当外卖的奥尔良鸡腿排,在外面平台留言食物里有头发,申请退款。第二天,该便当店自动给沈某退款14元。 2018年11月4日,沈某在某便当外卖下单点了鸡腿排饭,他饱餐一顿后,却在店家平台留言“有头发怎么吃?吃死了怎么办?”,店家与他沟通协调后,沈某要求退款。为了不在平台留下不良记录,店家同意退款16元。 其实,外卖鸡腿排饭里根本没有头发,是沈某为了吃白食,恶意讹商家的惯用伎俩。 期间,沈某使用两个手机号,多次更换外卖配送信息防止被商家认出。从2018年10月至11月期间,沈某以上述方式成功申请外卖退款13次,另外,沈某的这种行为还多次被商家认出系恶意退款而不予退款,或沈某自己出于害怕心理取消退款申请。 庭审中,当公诉人讯问被告人沈某,为什么要多次以这样的方式作案?沈某回答称自己没有钱。 22岁的沈某却是前科累累。曾因犯交通肇事罪和诈骗罪于2014年、2017年被东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系未成年人犯罪)和有期徒刑六个月。于2018年5月21日刑满释放。 乐清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沈某多次强拿硬要他人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沈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其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本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沈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为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根据本案的具体犯罪事实、情节及被告人的悔罪表现,依法判决被告人沈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随案移送的被告人沈帅康犯罪所用的手机1部,予以没收。 善恶终有报,勿以恶小而为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