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日报 近日,国家药监局在其网站发布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履行 <关于汞的水俣公约>有关事项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要求 自2026年1月1日起 我国将全面禁止生产 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 ↓↓↓ 以下为通知全文▼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履行 《关于汞的水俣公约》有关事项的通知 药监综械注〔2020〕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原环境保护部会同相关部委2017年发布的第38号公告(以下简称38号公告),《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以下简称《汞公约》)自2017年8月16日起对我国生效,其中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为贯彻落实《汞公约》和38号公告,做好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的注册和生产有关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已经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原注册证在证书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注册证有效期届满可以申请延续注册,但限定其注册证有效期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 二、 已经按照医疗器械受理的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继续按照医疗器械进行审评审批,准予注册的,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限定其注册证书有效期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 三、 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指导辖区内相关企业做好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相关工作,切实履行《汞公约》及38号公告有关要求。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0年10月14日 新闻多一点 汞俗称水银,是常温下唯一呈液态的金属,大量应用于各种产品和工艺中。汞及其化合物的产生、使用和排放会造成环境污染,严重时引起人类和哺乳类动物神经、免疫、生殖系统的机能紊乱,尤其对胎儿和孕妇有较大影响。 以水银温度计为例 如果不小心将其摔碎 我们该怎么正确处置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