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以上目标,浙江将采取哪些主要举措呢? 使培育范围覆盖混合所有制跨国经营企业 围绕全省十大标志性产业,以民营企业为主体,进一步扩大培育范围,覆盖混合所有制跨国经营企业。 摸排行业领头羊 重点围绕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安防、电子商务、区块链等数字经济领域,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等生物医疗领域,摸排竞争力强的行业领头羊、“雄鹰企业”、细分领域的隐形冠军和高科技领域的独角兽、瞪羚企业作为培育企业(以下企业专指培育企业)。 指导企业制订跨国发展战略 指导企业制订跨国发展战略,推动开展跨国经营。搭建平台加强企业间交流,“以老带新”,促进新经济领域的本土民营跨国公司成长。 支持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支持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开展高质量全球布局,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鼓励企业开展高质量跨国并购 鼓励企业开展高质量跨国并购,获取海外稀缺资源、高端要素;支持企业根据产品、行业、区域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品牌战略,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品牌,实现“品牌”走出去。 鼓励企业以多种方式承接项目 鼓励企业以建营一体化、投建营一体化等多种方式承接项目,提高产业链参与度和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逐步实现由建设施工优势为主向投融资、工程建设、运营服务的综合优势转变。 创新对外投资方式 鼓励企业发挥自身技术、行业优势,以专利技术、高端服务等无形资产入股的方式开展跨国并购和绿地投资,降低外汇储备压力和投资风险,体现国内技术溢价。 争取相关部委支持 争取相关部委支持,支持企业组建海外基金或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开展主业内的跨国并购或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 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全面深化对外开放领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提高企业境外投资便利化水平。加快建成国内领先的国际投资单一窗口,加快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推动数字化转型。建立所在地政府领导挂钩联系培育企业制度,落实有效协调机制。 提升跨国经营专业化指导水平 加强国际税收政策的辅导和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做好投资前期税收风险识别、预警和跨国经营期间国际税收政策的落实,积极支持“走出去”企业享受税收协定优惠待遇,加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国家税收相互协商力度。 加强外汇政策咨询和服务,指导企业充分利用跨境资金池和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提高跨境资金使用效率,规避汇率风险,降低财务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