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商用汽车网10月8日讯(记者 郭跃)今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发布公告,对11家不符合《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中关于生产一致性管理相关规定的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处罚内容包括停止以上11家公司生产和销售违规产品,并撤销产品《公告》;责成以上公司进行为期6个月的整改;同时,整改期间暂停公司《公告》新产品申报资格。 本次受罚公司包括7家商用车公司与4家摩托车公司。具体来看,7家商用车公司中,4家公司的仓栅式运输半挂车后下部防护装置不达标;1家公司私自损毁样车封条并更换ABS系统控制单元、传感器线束和后下部防护装置等关键零部件;1家公司非法生产机动车产品;另有1家公司的客车座椅及车辆固定件强度不达标。4家摩托车公司受罚原因则是产品安全性能或制动性能不达标。 《公告》的颁布,旨在限定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包括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及低速货车)的准入条件,颁布至今,已正式发布323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而未能进入或被剔除《公告》的产品将不能合法生产、销售。 附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处罚决定书(工信装罚〔2019〕004号、005号、006号、007号、008号、009号、010号、011号、012号、013号、014号)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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