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记者 王晨辉 通讯员 邵琦)记者从省消防救援总队了解到,根据《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按照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统一部署,全省消防救援机构日前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指消防救援机构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查计划和抽查结果全程向社会公开。
据了解,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有效解决基层消防检查随意性过大的问题;同时,社会单位都有被抽中的可能,各单位要更加自觉履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做到“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即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已经落实防范措施)。而对违法失信单位,消防救援机构将依法严格监管,增加检查频次,实施联合惩戒。
下一步,除举报投诉、转办交办等特殊情形外,所有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均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