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电影昨收监管问询函 但是,市场上“王健林父子套现27亿元”的不实说法刚刚被澄清,这边深交所的问询函也接踵而至,并且函中惊现“37问”。 昨日中午,万达电影收到了深交所关于本次重组事项的问询函。函中提到,重组报告书披露,本次重组业绩补偿承诺均由万达投资优先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现金对价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万达投资应以其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万达投资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交易对方之一林宁女士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健林先生的配偶;交易对方之一莘县融智兴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曾茂军先生为上市公司董事,且王健林先生、万达文化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持有莘县融智兴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53.13%、0.10%的出资份额。深交所要求万达电影补充说明并披露,上述三方之间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 对于深交所关于“王健林及其妻子是否为一致行动人”的提问,市场上立刻有人就问道“王健林林宁作为夫妻,到底是不是一致行动人?如果是,应该共进退,王健林能够拿到现金对价,理论上林宁也应该要拿到现金对价,不可能出现一个拿现金,一个拿股份的情况;如果不是,就更加违反了常识。在一般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中,除非夫妻离婚,否则都是利益绑定构成一致行动人,难道王健林和林宁的婚姻状况出问题了或是提前进行了财产的分割?” 此外,深交所在问询函中还要求万达电影需对本次重组方案与2016年5月13日披露的重组方案进行对比,补充说明并披露两次方案的主要差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交易对手方、资产估值,说明并披露两次方案差异的主要原因、剔除传奇影业并新增新媒诚品的主要考虑因素、前后方案估值差异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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