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温岭法院公开宣判该案,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杨某、滕某等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到5年不等,并处16万元到3200万元不等的罚金。
来自江西的杨某、滕某夫妇,可谓利欲熏心,为了牟利,竟多次购入未经检验检疫的走私冷冻巴西牛肉及牛制品,销售给他人,金额高达2900万余元。
去年1月27日,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一摊贩罗某在销售走私巴西牛产品,随后在罗某家的冷库里,还查获了大量走私巴西牛产品。跟着这条钱,警方查获了一条走私牛肉的利益链条。
杨某和滕某是一对中年夫妻,在杭州一冷冻市场开食品商行。他们一开始是卖一些鸭产品的,后来发现,卖外国的走私牛肉利润比较好,就开始卖起了走私牛肉。
仅仅半年多,销售金额达2900多万
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杨某从广东、郑州、武汉等地购入大量未经检验检疫的走私冷冻巴西牛肉以及牛筋、牛百叶等牛产品,在商行内出售。2015年7月至2016年3月期间,牛产品的销售金额达2900万余元。
商行生意太好了,夫妻俩又雇了李某、方某,分别负责店内账目的记录、核对和提货以及抄录所发货物的质量。
这些走私牛肉是哪来的呢?是通过周某等人进入温岭市场的。周某是温州乐清人,在温岭也是做牛产品生意的。
去年1月27日,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在周某的店里,查获尚未销售的走私冷冻牛肉及牛副产品。经查,上述查扣的冷冻牛肉、牛百叶均属于国家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而明令禁止销售的食品。此外,周某销售走私牛肉等共计30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杨某等人单独或与人结伙,销售我国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而明令禁止销售的巴西等国家的牛肉及牛副产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已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结合本案中的销售金额,遂作出上述判决。
“僵尸肉”
“僵尸肉”指冰冻多年销往市场的冻肉,“僵尸肉”多为走私品,质量安全不能保证。用化学药剂加工调味品后变成“卖相”极 佳的“美味佳肴”。泛指走私冻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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