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日报 临时停车,后排乘客突然开门;避让不及,骑车人被撞倒在地。谁都没想到,这次“不合时宜”的开门,引发了一场近三年时间的漫长维权。当时被撞到在地的王阿姨虽然化险为夷,但医院的治疗费用却是一笔沉重的负担。而本该赔偿的车主夫妇,却打起“太极”不予配合。近日,萧山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保险公司进行赔偿,让受伤的阿姨在近期拿到了47万余元的赔偿款。
无辜被撞: 医生将其从死亡线上拉回 2017年11月,王阿姨骑着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准备去做家政。行驶在路上时,恰逢一辆轿车临时停车。没想到,这车刚停下,后座就有人猛得打开了车门。这下可好,闪躲不及的王阿姨,结结实实撞了上去。王阿姨当场晕厥,被紧急送往区内某医院治疗。 经交警认定,驾驶员周大哥以及后排乘客张大姐这两口子,分别负事故同等责任,王阿姨无责任。 而王阿姨被送医当日,就被下达了病危通知书,随后转入了省内某三甲医院。令人庆幸的是,通过手术,医生将她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但她还是有了终身性损伤。 住院期间,周大哥夫妇只垫付了一部分医药费,之后一次都没去探望过王阿姨。出院以后,王阿姨在家养伤,媳妇负责陪护。病情稳定后,王阿姨的儿子想找周大哥夫妇理赔,但周大哥夫妇始终不予配合。 索赔不成: 他们找到律师支招提起诉讼 生活的压力与日俱增,为了后续的恢复治疗,王阿姨的家属只好通过诉讼维权。2018年12月,他们找到了区内某律师事务所。在律师的建议下,他们提起了诉讼,并申请对王阿姨进行精神障碍、人体损伤以及“三期(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的鉴定。2019年8月16日,某司法鉴定机构出具了鉴定意见,王阿姨脑挫裂伤所致痴呆(轻度),精神障碍评定为人体损伤八级伤残。精神鉴定是肢体鉴定的前提,2019年11月7日,另一家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王阿姨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致残程度为十级,其伤所需的护理期为180日,营养期为180日。 今年春节前,区法院对该案进行了调解。在调解员的尽力劝说下,王阿姨家属与周大哥夫妇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并签署了相关调解协议,只等司法确认。 然而几天后,张大姐突然反悔,要求作废调解协议。好不容易促成的庭前调解失败了,该案又被退回了法院立案庭。 一波三折: 法院依法判决维护合法权益 调解失败的“意外”,无疑让王阿姨的家人倍感失望。春节后,又遇新冠肺炎疫情,原定的开庭时间也被迫延后。 近日,区法院开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通过质证、辩论,区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又经过送达以及十五天的上诉期,王阿姨终于领取到了47万余元赔偿款的现金支票。 从2017年底交通事故发生,到2020年上半年,虽然对王阿姨全家来说,这几年的困难不小。但是正义并没有迟到,法律维护了王阿姨的合法利益,他们全家漫长维权之路终于画上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