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亲戚劝她,这个年纪了,好在家安享晚年,不要在外拼命了,钱能还多少是多少。 但成大妈不同意:“欠着别人钱,我怎么好安心享福的?心里过不去。”她说,自己答应过人家,要还到自己做不动活为止,既然说了,就要做到。 九年多来,成大妈已经履行了3万余元执行款。她很少来法院,大部分时候都是直接把钱打入法院账户。 法律上并没有“父债子偿”的规定,同理,子女的债务也与父母无关,如果不是成大妈主动签下欠条,这笔借款并不需要她来偿还。 王法官说,成大妈话不多,这些年来,从未听她抱怨过一句困难,也没有在执行金额上讨价还价。 “法条可能是冰冷的,但法律应该也是有温度的。”王法官说,成大妈的情况,申请人一方也清楚,一直以来也没有要求提高每月还款金额,或是催促大妈还钱。 虽然执行款尚未完全还清,成大妈也没有摆脱“被执行人”的身份,但鉴于她的行为,法院并没有对她采取任何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目前法院正考虑对她进行信用修复。 王法官说,作为一名执行法官,每天会接触形形色色的被执行人,有欠钱不还、逃避执行的,也有像成大妈这样默默坚持、恪守诚信的。对成大妈这样的当事人,法院会坚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用公正司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我们相信,世间所有的善意,都将有所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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