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发布讯 今天,市教育局公布《杭州市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将以父母一方的居住证积分高低为依据,排序入学。如何申请办理?杭小微请市教育局为你权威解读! 《实施办法》中的入学是指什么,入学对象是谁? 本《实施办法》所称的入学是指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入学对象是指符合在杭州市区就读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积分入学的实施范围包括哪些区,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积分入学的实施范围为杭州市区(以下简称市区),具体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和钱塘新区、西湖风景名胜区。 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决定是否实施。 2020年市区小学招生,将实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政策。 哪些儿童可以申请积分入学,使用谁的积分? 年满六周岁且在市区小学第一批录取开始时间前(通常为每年6月下旬,具体以当年公告为准)已持有市区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儿童,可以申请积分入学。 积分入学适用的是适龄儿童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其中一方的居住证积分,父母双方都申请积分的,使用积分高、排序靠前一方的积分。 什么时间申请积分,到哪里申请积分,怎么查询积分,对积分有异议怎么办? 子女入学当年的4月10日前(如果4月10日为休息日,截止时间为4月10日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同),申请人向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申请,并明确积分用于子女入学。 之前因其他公共服务,已申请居住证积分且仍有效的,不需要重复申请,但须在子女入学当年的4月10日前向居住地积分窗口明确积分用于子女入学的意向。 积分评定、查询和异议处理等由区居住证积分管理部门按照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