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取得居住证积分后,由积分申请人自己把积分提供给教育部门或学校吗? 不是。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在小学招生录取工作开始前,从本区居住证积分管理部门取得本区积分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信息,不需要积分申请人向教育部门(或学校)提供积分。 申请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还需要办理报名手续吗? 有适龄随迁子女要求在市区入学的流动人口,不论是否申请了居住证积分,均应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以市教育局公告为准,一般为5月中上旬)登录“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网址:https://xxbm.hzedu.gov.cn),为子女完成入学报名,报名后按照教育部门公告的时间,到居住地教育服务区(学区)学校(或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其他地点)进行信息核验。 教育部门获取积分后,将如何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按学区排序、全区统筹”的方式,以学区为单位,对符合就读条件适用积分入学的儿童按照父母(积分高、排序靠前的一方)居住证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学校招生计划内依次录取。超出学校招生计划的,由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其他学校就读。如多人适用积分相同,按以下条件的顺序依次确定排序先后位次。 1、申请人家庭在市区有自购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 2、在本区连续居住时间长; 3、社会保险积分高; 4、基础积分高。 区教育行政部门对上述录取安排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录取安排有异议的,申请人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区教育行政部门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 异议核实成立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调整;公示结束后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不接受安排的,视作放弃在市区申请入学,并应及时在户籍所在地入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