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 不少稳健型投资者发现,最近高收益存款产品越来越难找了,不仅大额存单利率下调,结构性存款的数量相比于前几月也明显少了。
在多位银行理财经理的朋友圈里,记者也发现了类似现象,此前屡屡刷屏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营销文案,似乎一下子没了踪迹。 和大额存单一起并称为银行揽储利器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在今年4月达到了历史峰值。近期,监管层频频出手,加强监管力度,结构性存款开始降温。记者盘点发现,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平均利率下跌,发行数量下滑,部分未挂钩衍生品的“假结构”已经停止发售。 发行量减少,收益区间变宽 记者盘点近期发行的产品后发现,银行在结构性存款发行量上正在降温,平均预期最高收益率正在大幅下跌,由过去的5%以上降至4%以下。 在某股份制银行官网的产品信息查询平台中,记者查到,本周有4只结构性存款产品处于开放认购中,风险等级为R1(谨慎型),起购金额为5万元,其中3款是挂钩黄金看涨,剩下1款挂钩美元兑加元汇率。而此前该行每个月发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数量在80-140只之间。 从预期收益率上来看,2款挂钩黄金价格产品为1.25%或3.45%或3.65%(年化);1款挂钩黄金价格产品为1.25%或3.08%或3.28%(年化);挂钩加元汇率产品为1.2%-4.23%(年化)。可以看到,该行发行的都是三层收益结构产品,符合监管的要求。 另一家国有行的理财经理表示,结构性存款热度较高,很好卖。同时也表示,发行量相较此前确实在收缩。 也有银行在发行数量上维持不变。以另一家股份制银行为例,本周正在发行10款结构性存款,1个月前,该行在售的结构性存款有9只。利率上,设计的是宽幅收益区间,比如1.5%-5.1%的参考年化收益率,同样符合监管对真结构的要求。 什么是“假结构性存款”?以某城商行近期发行的一款产品为例,该产品涉及的场景非常宽松。“几乎百分百能达到最高收益率,除非遇到了超级黑天鹅事件。”业内人士认为,如此不合理的设计,疑似是银行高息揽储的假结构性存款。 持续清退高息存款,监管叫停假结构 近期,监管层频频出手,加强对结构性存款的监管。 6月19日,中国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局一级巡视员叶燕斐表示,近期监管部门就银行机构结构性存款违规展业问题下发专项文件,要求银行科学审慎设计结构性存款,不得发行收益与实际承担风险不相匹配的结构性存款,避免银行机构盲目提升存款成本。 地方银保监也发布了相关通知或窗口指导,摸排结构性存款数量,要求银行逐月压降规模,确保新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切实杜绝“假结构”等问题。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结构性存款监管力度的加强,发行数量下降的趋势仍会延续,预计未来结构性存款规模还将缩小。 为什么要对结构性存款“压量控价”?光大证券首席银行业分析师王一峰认为,这属于应急手段,旨在打击资金套利行为,降低银行综合负债成本。 某国有银行相关人士表示,这是为了打击资金空转套利。“企业通过贷款的方式,以比较低的利率水平获得了资金,再购买银行高收益理财产品,相当于钱在外面赚了一圈又回到银行,而企业则实现了空手套白狼。” 相关新闻 多类理财产品 收益持续下跌 4月6日七日年化收益率跌破2%、6月3日跌破1.5%……今年以来,货币基金收益整体持续下跌。融360大数据研究院数据显示,6月1日至7日,货币基金平均七日年化收益率已跌至1.55%。 银行理财产品方面,今年前4个月,人民币非结构性理财产品平均收益率逐月下跌。5月上旬理财产品延续前几个月的下行趋势,中下旬以来持续小幅反弹,5月平均收益率为3.9%,环比仅上涨1个基点。 除理财产品外,近期结构性存款收益率也有所下跌。春节前后,很多股份制银行结构性存款实际收益率还在接近4%的水平,目前很多银行已经降至3.5%左右甚至更低。 专家认为,理财产品收益率与市场流动性水平有关,市场流动性保持合理充裕使得市场资金成本有所下降,影响了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此外,目前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大类资产价格总体下降,也使得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有所下降。 “正如股票价格涨涨跌跌,理财产品净值波动是一种正常的市场现象,投资者应调整好心态,避免用‘保本心态’投资净值型产品。”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银行理财产品出现浮亏之所以引发较多讨论和关注,一是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者的投资风格总体较为保守,偏好稳健型产品,心理准备不足;二是长期以来银行理财产品处于隐性的刚性兑付之下,较少出现亏损现象,即使亏损往往也刚性兑付。 而资管新规的出台打破了这种刚性兑付。资管新规要求,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出现兑付困难时,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 与此同时,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也提示,短期账面的负收益并不代表实际的负收益,对于长期理财产品,投资者不必过度关注产品的短期净值波动。 融360大数据研究院分析师刘银平表示,净值型理财产品净值波动、阶段性下降属正常现象。理财子公司配置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净值型理财产品净值波动会更大,只不过理财子公司发行的产品期限较长,产品未到期或未到开放期之前投资者往往没有察觉到产品净值波动,实际上在此期间产品净值在不断涨跌起伏。 专家表示,投资者应充分考量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平衡好风险与收益,理性选择适合自己风险偏好、投资能力的理财产品,并对自己的选择负责。金融机构要加强信息披露,全面、及时、准确披露理财产品相关信息。总之,要做到“卖者尽责,买者自负”。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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