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 95后女孩小姚,是养狗爱好者,养了2条贵宾犬。2019年5月,小姚带着2只狗狗租下了桐庐陈大伯家二楼新装修的房子。没过多久,狗狗又生下了一窝小狗。 这窝小狗的出生,增加了小姚的负担,渐渐的,她对出租屋的卫生越来越力不从心,屋内卫生状况一天天差下来。 去年8月的一天,小姚出门了,由于正值盛夏,小狗没人照顾,有条小狗就死在了屋里。因为房里的狗狗排泄物没有及时清理,房内传出阵阵恶臭。陈大伯发现后,开门进去,看到了让他又生气又惊讶的一幕:死去的小狗躺在地上,房间里到处是狗屎、狗尿,甚至连床上、柜子里都有,苍蝇、蛆虫随处可见,墙体已经发黑、发霉。 看着装修完不久的房子变成这样,陈大伯气不打一处来,当即要求小姚搬出房子,清理房间。 此后陈大伯通过微信、电话多次与小姚协商赔偿事宜,但都未能达成一致。 协商无果,陈大伯一纸诉状将小姚告上法院,要求小姚赔偿损失3万元并重新装修房子。 由于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便申请评估机构鉴定,经鉴定,陈大伯损失为8800余元。随后,陈大伯更改诉讼请求,要求小姚赔偿房屋及房租损失共计1.1万余元。 近日,桐庐法院开庭审理认为,陈大伯和小姚之间的租赁关系合法有效。承租人未按约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双方陈述以及评估结论书,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小姚赔偿陈大伯损失1.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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