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皮书》还发布了2019年全省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1:未经检疫即下锅,舌尖安全不放松 【案情简介】 2019年8月1日,桐乡市市场监管局对某牛肉火锅店销售未经检疫牛肉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处罚款60万元。 经查,当事人桐乡某牛肉火锅店自2019年1月至5月期间,通过微信联系私自屠宰的牛肉贩子张某,分2次购入未经检疫的牛肉合计1349斤,并以微信转账方式支付货款3.9万元。执法人员通过对当事人、私自屠宰牛肉贩子张某的询问调查,提取双方微信聊天、转账记录以及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协查材料等相关证据材料,确认当事人上述2次进货并在自己开设的牛肉火锅店内销售的牛肉,均未经过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检疫。 【案例评析】 《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当事人从张某处采购牛肉时未查验有关检疫证明即在自己开设的牛肉火锅店内对外销售,属于经营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的违法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的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桐乡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处违法经营货值15倍的行政处罚,计60万元。该案的查处,有力彰显了市场监管部门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决心和力度,也对食品经营户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起到了良好的警醒和震慑作用。 案例2:宣称保健有奇效,有毒有害不可饶 【案情简介】 2019年2月底,浙江省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发现有人通过微信、淘宝等手段销售一款声称来自马来西亚的进口糖果(名为“悍马糖”),声称具有保健功效、能有效提升男性性功能。金华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多种渠道购买样品并开展检测。经过排查,锁定深圳及金华两家淘宝网店销售的“悍马糖”产品,并把在售的5种“悍马糖”产品送检。经检验,确定含有他达拉非及其衍生物去甲基他达拉非的西药成分,为有毒有害食品。 因案情涉嫌违法犯罪,金华市市场监管局随即启动行刑衔接机制,以成案移送方式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查办。经公安侦查发现,以深圳彭某翔为主共四个层级的犯罪网络浮出水面。2019年10月金华市公安局联合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分别在广州、深圳、东莞、揭阳、苏州等地开展集中统一收网行动,共依法刑拘10人,捣毁生产、销售窝点6处,现场查获10个品种共计200余箱,总计非法添加药物成份的有毒有害食品(糖果类)超2吨。经查,2010年以来,彭某翔等人向上家匡某采购“悍马糖”,并通过淘宝、微信等网络,将“悍马糖”非法销往浙江、江苏、福建、上海、北京等20余省市,总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