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先生的小细节 高小我(作家,腰缠十万字的西北牧羊人) 鲁迅一生遭遇过多次小偷,所失之物,包括表、皮袍及钱物等。 据其日记载,计有: 1927年6月23日,“晨睡中盗潜入,窃取一表而去。” 上世纪20年代的北京小偷很多,据鲁迅的同乡、同事钱稻孙回忆,这些小偷夜间穿房越脊,飞檐走壁,所以街上到处都是很凶的狗,主要是为了防贼。鲁迅在被褥下藏有两把短刀,有人传言鲁迅悲观厌世。许广平为此忧心忡忡,写信给鲁迅说:“褥子下明晃晃的钢刀,用以克敌防身是妙的,倘用以……似乎……小鬼不乐闻了!”鲁迅当即回信解释:“短刀我的确有,但这不过为夜间防贼之用,而偶见者少见多怪,遂有‘流言’,皆不足信也。”但许广平仍放心不下,后来借机搜到了那两把刀并实行“缴械”。 1930年1月16日,“晨被窃去皮袍一件”。 此前一年的1929年6月2日,鲁迅下午“往韩云浦宅交皮袍一件”,被窃的皮袍,恐怕就是这件新袍子。 1930年7月24日,“午在仁济药房买药中钱夹被窃,计失去五十余元。”这是鲁迅第一次丢钱包,而且损失惨重。 1932年初,上海淞沪抗战期间,鲁迅因寓所临近战区而避居租界,返回后发现家中失窃,连同佣人损失的衣物价值近百元。不过让鲁迅感到庆幸的是其藏书丝毫无损,因为“书籍及破衣服,偷儿皆看不入眼也”。 1932年冬,鲁迅赴北京省母,11月25日下午游西单牌楼商场,购物时被窃去二元余。他还在致许广平的信中自嘲:“盖我久不惯于围巾手套等,万分臃肿,举动木然,故贼一望而知为乡下佬也。” 以上数次,小偷均得手了。当然,也有小偷耗不过彻夜写作的鲁迅未能得逞的情况。许广平讲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天晚上,一个小偷溜进了鲁迅的家。做贼心虚,他想等鲁迅入睡之后再行窃,哪知鲁迅写啊、写啊,手中的笔一直不停地挥动。过了好久,鲁迅累了,伸伸腰,点支烟,抽上几口后,又开始埋头写。就这样,灯光总是亮着,小偷一直下不得手。眼看时间过去很久了,鲁迅还是不熄灯入睡,小偷熬不过鲁迅,只好乘鲁迅专心写作之机,悄悄地将厨房里的一件小东西拿走了事。 鲁迅虽然文弱,却与贼狭路相逢过,他踢鬼的故事还选入小学课本。那是1909年,从日本回国的鲁迅在浙江两级师范学堂任教,平时住在学校,星期六晚上才回家。每次回家都要经过一片坟地,那里灌木、杂草丛生,还有稀稀落落的几棵大树,树上栖息着几窝乌鸦,不时发出一两声难听的叫声。有一次,鲁迅经过时突然发现不远处一座坟前立起一个白影,时大时小,最后缩作一团,十分恐怖,鲁迅是学医的,根本不相信有什么鬼,他飞起一脚,朝那个缩作一团的东西踢过去,只听“哎哟”一声,白影叫了起来,站起来逃走了。原来是个盗墓的。 鲁迅自己平素由于不修边幅,还有被理发师、银行职员、商店伙计以及警察怀疑的经历。有一次,在一家食品店,当鲁迅为八盒夹心面包付完账后,店员却揸开五指罩住了其余的夹心面包。这使鲁迅感到,无论怎样的表白,“也不能证明我绝不是一个偷儿,也不能自己保证我在过去现在以至未来绝没有偷窃的事。”他的老师藤野先生也有过这方面的遭遇。藤野曾因衣着敝旧,“有一回上火车去,致使管车的疑心他是扒手,叫车里的客人大家小心些。” 鲁迅十分憎恶偷窃行径,却表示不能因为被偷过一次,就疑心世界上全是偷儿。他甚至带着一丝同情描写笔下人物的小偷小摸行为,比如倡导精神胜利法的阿Q、辩称“窃书不算偷”的孔乙己、顺手牵羊偷了人家东西的杨二嫂……鲁迅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揭示出他们的悲惨遭遇,以期引起疗救者的注意,推动深刻的社会变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