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方卖掉一套房子 总共赔偿金额达到1000多万 据悉,开庭前,陈某某让儿子卖掉了一套住房,并外借了一些钱用于赔偿受害人。 据知情人透露,陈某某的赔偿金额总计达到1000余万元。 为什么检方建议量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公诉人解析提出该量刑意见的依据 对于陈某某的量刑,公诉人建议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量刑。 这则新闻在快报官微推送后,许多网友留言,为什么这么量刑?这个量刑幅度是以什么为依据的? 庭审结束后,快报记者专访办案检察官。 检察官解析,提出以上量刑意见,主要依据以下几点: 一、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 系列证据证明,主观方面,陈某某本人对事故没有预见,没有伤害他人、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系疏忽大意而造成的过失犯罪。 交通肇事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在主观上完全不同,前者是过失犯罪,后者是故意犯罪,在法定量刑上也是有所区别的。 二、事发后,陈某某积极对受害人及其家属进行了赔偿,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事发后留在现场等候警察,等警察到场后投案,其行为可以认定为自动投案。 根据《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陈某某致五人死亡七人受伤,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属于法定的“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故应在有期徒刑三年到七年间量刑。 能不能适用缓刑? 检察官表示,虽然陈某某事发后没有离开现场,但考虑到陈某某自己也受了伤,无法离开现场,所以在这一点上,从宽幅度不应太大。 陈某某是过失犯罪,虽然主观恶性较小,但其行为导致的后果极其严重,对五个家庭都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故不建议适用缓刑。 庭审结束前女被告人向所有受害人鞠躬道歉 最后陈述阶段,法官问陈某某还有没有什么想说的,她试图站起来,但考虑到她的脊椎已接受手术,且目前还在持续治疗,法官让她坐着发言。 “今天坐在这儿,我没有脸见所有的人。我后悔、悲伤也绝望,因为我的过失使受害人遭受伤害,使他们遭受痛苦。我的罪孽像阴影笼罩着我,这是我65年人生中最不愿回忆的一天。”陈某某泣不成声,她说,出事后自己躺在病床上,非常痛苦,甚至有过放弃治疗的念头,“但是既然我活下来了,一定尽我所能用余生赎罪。” 被带下被告席前,陈某某转身朝旁听席深深鞠了一躬,她说,自己诚心诚意向所有受害人表示歉意,也诚心诚意接受法庭的判决,自愿认罪认罚。 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昨天上午11点50分,法官宣布休庭,此案将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