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处置非法集资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警示
■什么是非法集资: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老百姓参与投资理财的需求日渐旺盛,于是,一些不法分子将“非法集资”包装成私募基金、P2P、健康服务、高科技产品等,以高收益、高回报为诱饵,骗取公众入套,非法吸收资金。
余杭区处置非法集资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特发布远离非法集资警示,深入揭示非法集资现象,详细剖析身边的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辨识能力,增强公众自我保护能力。
2017年8月24日,国务院法制办就银监会起草的《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非法集资是指未经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并向不特定对象或者超过规定人数的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四大特征:
(一)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
(四)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
■如何辨别非法集资?
一要提高识别能力,抵制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投资人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理财产品的回报率是否过高,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
二要主要看主体资格和项目是否合法。投资人要通过查询工商登记资料,查明相关企业是否是经过法定注册的合法企业。如果主体身份不合法、不真实,则有欺诈嫌疑。通过查询金融监管部门登记资料,确认企业是不是可以发行公司股票、债券、国家规定的股权交易场所等。通过互联网查询,了解被投资企业是否有犯罪前科。
三是要积极与金融监管部门和工商、公安等部门咨询和了解,与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商量、审慎决策。
■参与非法集资的损失由谁来承担:
《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征求意见稿)强调:非法集资参与人应当自行承担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
■ 案例一:一个知名化妆品牌总代理沦陷“网络营销”陷阱
梅姐(化名)是一名化妆品代理商,互联网的兴起对线下代理产生了很大冲击。2015年8月,梅姐也加入了一个互联网商城的品牌代理,并认识了该品牌的余杭经销商阿华(化名)。2016年3月,阿华告诉梅姐,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有一家浙江XX化妆品有限公司,现采取C2M(消费者直接和生产商发生关系)的新型运营模式,前景非常好。梅姐在实地考察之后,对这一项目和C2M模式都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浙江XX化妆品有限公司为拓宽销售渠道,聘老黄(化名)采用C2M的模式捆绑销售某化妆品有限公司的产品。在这种销售模式下,消费者投资5000元即可获得网上商城的一个账号,并获得发展下线的资格,同时获赠一套化妆品和每月300积分,以3年为期,到期共可获得10800积分。同时,每个账号下面又可以发展新的账号,投资金额上不封顶,但最多只能获得25层级的积分返利,平均每个账号每天最多可以获得75积分,以100天为期限,届满可获得7500积分。这些积分可以在网上商城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兑换该化妆品的化妆品及其他产品。如此一来,既省去了中间环节,使消费者得到了价廉物美的产品,又帮公司去了库存,可谓一举多得。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销售业绩有了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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