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 张采) 近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大智慧(代码601519)证券虚假陈述案又有最新进展,大智慧对部分执行完毕的案件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大智慧申请再审是其诉讼权利,这并不影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继续起诉索赔。
2016年7月,大智慧因虚增2013年度利润1.2亿余元被证监会处罚。根据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处罚决定公布后,全国各地陆续有大智慧投资者向法院起诉索赔。截至今年4月26日,大智收到上海一中院及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合计2815例,上海一中院及上海金融法院已受理的原告诉公司证券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 52798.68万元。 据悉,有4位大智慧投资者一审、二审胜诉,今年1月已经顺利拿到执行款,他们在5月9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寄来的民事再审申请书,大智慧再审请求是撤销一审、二审判决,改判驳回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目前,大智慧申请再审还在立案审查阶段,我们将代理投资者积极应诉,要求依法维持原判。现在距离索赔时效届满只剩最后两个月,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切勿错过索赔末班车。” 厉律师称,根据司法解释,在2014年2月28日到2015年11月6日买入大智慧股票,并在2015年11月7日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该股的亏损投资者,可以起诉大智慧、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索赔。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再支付。 律师提醒,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2014年2月1日至2016年1月底)、详细联系方式。同时,投资者也可以拨打证券维权热线13806513406进行相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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