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问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答: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设施设备除外)包括由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管理的物业部位、设施设备及场地等。
11 问
物业专项维修金由谁管?
答:物业专项维修金实行“业主交纳、统一存储、按幢核算、建账到户”和“业主决策、专款专用、政府监管”的原则,由区住建局房管处统一管理。
12 问
物业专项维修金由谁来交?
答: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建设单位代收代交。物业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按照专有部分建筑面积及同一交存标准向业主收取,其余部分的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建设单位承担。
13 问
监控设施、公共防盗门等共用设施设备的添置,是否可以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答:监控设施、公共防盗门等共用设施设备的添置,视同共用设施设备的改造,经专有部分面积占相关总建筑面积2/3以上且占专有部分人数占相关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可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14 问
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否需要补交?
答: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本息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的百分之三十时,由业主委员会组织进行续交。
15 问
我家房子交付9年了,小区监控设备严重损坏,影响到了正常生活,应该怎么处理?
答:物业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在保修期满后,需要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经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村)向区住建局房管处提出申请使用。
16 问
我们小区是2007年交付的,现在电梯老是出问题,运行不了,是否可以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
答:电梯设备严重损坏危及公共安全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持经业主委员会或社区(村)书面同意书和市场监管局确认书,可以向区住建局房管处申请使用。
17 问
我们小区是2006年交付的,现在消防栓没水,业委会不同意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应该怎么办?
答:经消防部门出具责令改正通知后,业主不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的,由属地镇街或者社区代为维修、更新、改造,并后向区住建局房管处申请使用。
18 问
我们小区没有物业公司管理,应该怎么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答:未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所在社区(村)参照前款规定制定使用方案,并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