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是3·15消费者权益日,是时候再讲讲霸王条款的那些事了。
随着市场的规范和“7天无理由退货”规定的落实,商家霸王条款逐渐减少,购物退货难的现象得到改善。但是,商家自行规定商品卖出后不退不换、“禁止自带酒水”“离柜概不负责”等霸王条款依然可见。
于女士最近正在筹备婚礼。“上周去租婚纱,订得比较匆忙。签合同时,店员强调订单生成之后不能退换。”她说,当时觉得这个规定根本就不合理,但也来不及理论。“后来我感觉不合适想退订单,店员就各种推脱”。
“本店小本经营,不接受差评”诸如此类“霸王条款”语句,在很多网店页面都能看到。此外,服装店促销商品不退不换的现象也很普遍。
生活中,有很多人对商家的霸王条款不敏感。有位网友分享了这样一个故事,“我朋友买过卡面标注1年有效期的电影卡,到期时余额还有800多元。联系客服要求延长使用期限,对方理直气壮地说不能延长,他也就没过多追究了。但其实国家有相关法律规定,预付式会员卡是不允许设置使用期限的”。
由此,大家注意了,在消费过程中,碰到商家的以下行为,都属于霸王条款!请拨打12315投诉电话,或向经营者所涉行业主管机关投诉,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霸王条款——
快递篇
先签收后验货;
验货可以,得先交开箱费;
易损易腐货物在途中损坏、腐烂,本公司概不负责;
因节假日造成的延误,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超过30天不提货者,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
包装未损坏、箱内货物损坏与本公司无关;
货损在总价值的3%以内属正常的损耗,损失自负。
购物篇
特价、促销商品概不退还;
定制商品先付清购货款,再发货;
未在规定时期内支付尾款,预付定金不予退还;
本商场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金银饰品概不退换;
买一赠一,对赠品不实行三包;
汽车一经售出概不退换,内饰以到店实车为准。
餐饮篇
禁止自带酒水;
包间设置最低消费;
消毒餐具收费;
减少定席数须提前十五天告知,否则按原定席数全额收费;
请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丢失本店概不负责。
旅游篇
机票改签费70%,推片费80%;
本社对行程和报价保留解释权;
与旅行社签署保密协议;
旅行中因不可抗力产生的费用,游客自理;
本酒店只提供车辆停放,产生损失概不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