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新闻讯 随着家政服务市场火爆,月嫂薪酬也水涨船高。杭州一个二胎妈妈为节省花销,绕开家政公司,私下联系到她生一胎时请的月嫂。 谁料,这次月嫂服务到一半得了肺炎……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因聘请私单月嫂导致的劳务合同纠纷。 “第一个孩子就是刘阿姨带的,感觉还不错,如今生了二胎,我越过家政公司就直接找她了,谁知道闹得这么不愉快,唉!”提起去年的那段经历,张女士心里仍不是滋味。 2019年9月底,张女士刚生完二胎,考虑到生一胎时请的月嫂刘阿姨既细心又熟悉,便越过家政公司直接联系上了她。 双方经口头协商,约定刘阿姨为张女士提供产后劳务服务,服务期限为2019年9月27日至11月16日共计52天,劳务费2.6万元。协议达成后,张女士马上支付了劳务费。这么一算,比通过家政公司找月嫂便宜了好几千元。 2019年10月20日,刘阿姨因患肺炎,需要治疗,无法继续提供剩余服务。张女士以刘阿姨仅提供24天月嫂服务为由,要求其返还剩余28天的劳务费1.4万元。但之后双方多次协商未果,2020年3月16日,张女士将刘阿姨告到法院。 庭审中的刘阿姨也很委屈:“我去她家工作之前身体一直很好,后来她家里有人感冒传染给我,导致我得了肺炎,花了数千元的医疗费。”刘阿姨还说,这事发生后,她因为接私单被公司辞退了,现在已经连续半年歇业在家了,“我的损失怎么算?” 考虑到刘阿姨在张女士一胎时对产妇和幼儿尽心照料,双方存在一定情感基础,法官便以此为突破口组织调解。最终,两人慢慢打开心结,刘阿姨同意在6月8日前返还张女士服务费10000元。 法官提醒,目前家政服务市场火爆,不少雇主越过家政公司,直接找家政人员上门服务。此举看似节省花销,但其中蕴含的风险不可小觑。例如,常见的口头协议往往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缺乏规制,一旦产生矛盾无书面约定可循,难以调和。 对此,法官建议雇主通过正规的家政公司寻求家政服务,这样一来,既可以了解家政人员的身份背景、健康状况、服务水平等信息,又可以以书面形式对双方权利义务进行明确,避免本案情形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