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讯 12月11日11时13分,高速交警金华支队三大队民警赵盼,辅警孔德峰上班巡逻,在诸永高速往温州方向67公里附近,也就是刚刚过东阳服务400米左右,硬路肩上停在一辆贵X小轿车,而且车辆有点占道,并未开双跳灯和放置三角牌。赵盼在后方做好预警同时拉拉警报,示意其抓紧开走,当时一分多钟后该车并未反应,于是辅警孔德峰马上下车查看情况,看到一名男子坐在车里打电话。马上敲打车窗责令驾驶员就近歌山出口驶离。 民警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雷某驾车从贵州到台州,由于这辆是公司的车子,不经常开,对车况不是非常熟悉,早上从金华上高速,上高速后车子一直发出“嘟嘟嘟”的警报声,期间一直有检查车门是否关好、自己安全带是否已系等,发现都已经做到位,当时车子还是一直发出“嘟嘟嘟”得警报声,很是不解,“这个警报一直持续了最少3小时,雷师傅对民警说。直到事发地,实在不敢开了,就把车停在路肩,打电话问修理厂,他们告诉我,是否是手刹没有放。这才恍然大悟,我之前开的车子手刹都在中控台中间位置,这车在左下角,实在不习惯,经常忘记”雷师傅说道。 事后,民警对于雷某在车辆发生故障后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违法行为,依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其做出罚款200元并记分3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 1、驾驶员驾驶自己不熟悉的车辆时,应当提前查看车子的手刹、档位、远近光灯按钮、双跳灯按钮等布局,了解车辆基本情况后再上路。 2、驾驶员在高速车辆发生故障、事故,谨记“九字警句”,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车辆如果在行车道上抛锚,不能靠边,一定要在后方150放置三角警示牌,并开启双跳灯,人撤离到安全地点,马上拨打12122电话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