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床头打架床尾和? 更恐怖的还在后面。2019年3月中旬的一天下午,李某又来到了亭亭的租房,他如往常一般,私自开门进入了租房内,发现亭亭还在午睡。等亭亭醒来后,他又和亭亭提出想和好的想法,并试图去抱亭亭,亭亭立刻推开了他并警告李某不要碰她,但是李某不顾亭亭的反抗,动作也越来越大,又惊又怕的亭亭拿起了剪刀就想向手腕划去,李某立刻冲上前去将亭亭压在身下,亭亭害怕大哭,用手从床头柜上拿出了眉刀,但却被李某一把夺下,害怕的亭亭不停反抗,不仅用手抓伤了李某的脸、脖子等多处,还大喊救命,趁李某起身时,亭亭冲向了厕所并将门反锁,再次拿起了眉刀用力地朝自己的左手手腕处割了6、7刀,李某却仍不放过她,在门口说着:“如果你做傻事的话,我就把门砸了!”亭亭没办法,只能打开了门。面对手腕受伤流血的亭亭,李某却仍然提出要和亭亭和好,甚至还趁着亭亭绝望无力,强行和她发生了性关系! 该案最终因亭亭报案而案发。在检察官提审李某时,李某称,两人交往时,因为亭亭年纪小,总是闹脾气,所以他认为只要多哄哄亭亭,两人就能和好如初。他说,之前他和亭亭交往时,发生矛盾之后,即便是在亭亭不愿意的情况下,他也会采用强行发生性关系等方式来向亭亭“求复合”,他称这就是他观念中的“床头打架床尾和”,正是他根深蒂固的错误观念,才导致了本案的发生。 在多次提审过程中,检察官对李某的错误观念进行了深刻的教育,对李某在分手后对亭亭精神控制的行为表示了严肃的批评,并再三向李某强调,暴力行为绝不止肉体暴力一种,精神控制的侵害有时并不亚于肉体伤害,而且任何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式,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都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在事实和法律面前,李某终于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认罪悔罪。 2019年8月,萧山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李某依法提起公诉。在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检察官当庭对李某再次进行了法治教育,告诫李某在今后的生活中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和法治观,要尊重别人,尊重生命,更要懂得法律,敬畏法律,切莫让自己被执念左右,造成如本案般无法挽回的后果。 案件目前正在法院审理中。 检察官提醒 近日来,各类家暴的新闻屡见报端,据全国妇联统计,全国2.7亿个家庭中,有近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比例之高触目惊心,这还不包括在同居关系中受害的妇女。现实生活中,我们总能发现,人们对于家暴存在一些误解,在此检察官提醒: 一、恋爱同居中的家暴行为也受法律制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规定:在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即为家庭暴力。而附则第三十七条也已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也就是说,恋爱同居关系中的暴力也已被纳入家庭暴力范围,均受法律约束。 二、家庭暴力不止身体暴力一种 身体暴力只是最常见的暴力,其他暴力的形式还有精神暴力(包括侮辱谩骂、限制人生自由等等)、性暴力(攻击被害人的性别部位、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等等)、经济控制(限制或控制受害者的财产决定权和使用权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