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晨报讯(记者 童江平 通讯员 金晓清)近日,余杭公安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良渚街道好运路与东吴路交叉口边上有一辆车撞到路边护栏。 民警通过监控回放发现,一辆黑色SUV停靠在路口东面的右转车道上,车辆的右转灯还在不停闪烁。车辆并未熄火,向前滑行了20多米后,径直穿过路口撞上了对面的车道隔离护栏。当时,护栏边上有7辆电动车正在等待红灯,所幸未造成人员受伤。 搞出这么大的动静,本以为驾驶员会下车,但没想到其竟躺在座椅上睡着了,路人见状立即报警。交警良渚中队值班民警赶到现场时,驾驶员仍在熟睡中,民警不断敲打车窗玻璃将其叫醒,驾驶员一脸茫然地打开车门,一股酒气扑鼻而来。 现场,民警对驾驶员时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8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现场询问时,时某酒劲还没缓过来,说话语无伦次,随后被带至医院抽血检测,血液酒精含量为167.9mg/100ml。 经查,时某,29岁,安徽人,来杭已有15年,在良渚农副物流中心从事蔬菜经营。事发前一晚10点左右,时某驾车到江干区与朋友吃夜宵,席间喝了7瓶啤酒,直到次日凌晨2点散席。因为喝了酒,时某在车里一直睡到凌晨5点才驾车离开。途经事发路段时,酒劲又上来了,时某便将车行驶至路边,又呼呼大睡起来,熟睡时车辆撞上了隔离护栏。 经查,时某已有两次酒驾。2016年6月,他因危险驾驶罪、妨碍公务罪被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019年1月,他又因危险驾驶罪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20天。 目前,时某已被余杭公安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新闻链接 危险驾驶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