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刚满18周岁的河南小伙小陈,在建德市某单位上班,工资不高。最近,小陈想送一部新款的OPPO R17手机讨好女朋友,自己也想买一部一模一样的,作为情侣机使用。 9月底的一天,小陈在街上逛街,看到一家手机店,小陈心想着等发工资了再来买,现在先看下款式。小陈看过手机后,加了店老板微信,方便联系。 小陈看到柜台上有一个收款二维码,于是用手机扫了下,跳出来一个二维码收款名称叫“贝酷通讯”。 知道这个二维码收款名称后,于是马上用一张农商银行的银行卡到银行里办了一个收款二维码,在制作这个收款二维码时,小陈告诉银行工作人员这个二维码的收款名称做成“贝酷通讯”。 做好这些准备后,到了10月初,小陈用另外一个微信加了店老板的微信,告诉她过完国庆节就到她店里买两部OPPO R17手机,并谈好价格,每部2900元,两部共5800元。 10月12日一大早,手机店刚开门,小陈就到手机店里,老板还没有来,只有营业员在,小陈和营业员说,自己是来拿手机的。营业员把两部OPPO R17手机给小陈,并要求小陈支付5800元。小陈扫了二维码,并把支付成功的凭证给营业员看。营业员看了一眼,就把手机给小陈了。 几个小时后,建德市公安局新安江派出所民警在小陈的宿舍找到小陈,让小陈到派出所走一趟,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手机店老板手机上并没有收到小陈的5800元款项,联系小陈,小陈一直说自己已经付款了,并把付款成功的截图发给店老板。店老板要找小陈当面说清楚,小陈说自己已经到杭州去了。店老板无奈只好报警了。 民警陆少华、协警季勇根据店老板的描述,通过查看店里的、周边的监控,通过两个多小时的追踪,最终在小陈的宿舍找到他,他并没有去杭州。 刚开始,小陈一直强调已经把钱支付给店老板了,而且手机里也确实有支付凭证。在民警的再次询问下,小陈感觉不能自圆其说了,只好交代自己诈骗的事实了。 原来,小陈乘营业员不注意的时候扫了之前自己做的“贝酷通讯”收款二维码,然后把5800元钱支付到自己的收款二维码上了,因为自己的收款二维码和店主的收款二维码都是“贝酷通讯”,所以当小陈把付款成功的页面给营业员看时,营业员相信了。 目前,小陈因为诈骗被建德市公安局行政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