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已经从原单位离职,但还有2万多元报销款未打款给我,原单位倒没说这笔钱不给了,但就是一直拖一直拖,去问问就跟我说“你等等,再等等……”,还说公司现在经营状况不好,没有钱,请问这个事情要怎么处理? 律师:方华 浙江劳动律师事务所 答:报销款纠纷,实践中普遍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而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但也有一些仲裁员从照顾员工的角度,在多个诉求的情况下,会考虑同时一并处理报销款纠纷。 劳动者需要提供能证明单位需要支付报销款的凭证,如果不能提供相关证据的,劳动者会承担败诉的后果。证据一般是盖有公司财务章或单位领导签字的明确报销款金额的凭证。 老婆的闺蜜要做脑部手术 这个忙该不该帮? 问:我老婆有个闺蜜,没有结婚也没有孩子,现在她生病了要做脑部手术,所以给我老婆签了一个全权的委托书,让我老婆冒充她姐姐在手术单上签字。其实她没有姐姐的,她只有个哥哥,但关系不好,她的父母亲已经七八十岁了,而且身体不好,她怕父母承受不了,所以都瞒着父母,但我有点担心,我老婆帮她签了这个字,万一出了什么问题,我们是否要承担什么责任? 律师:杨甜 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答: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老婆和病人并不是真实的姐妹关系,冒名顶替签字并不能发生法律效力。万一将来手术发生风险,病人的家属可能会找你们追究法律责任。 还在哺乳期 公司就把我裁了 问:2016年1月7日,我进入一家上市公司总部工作,因团队架构调整,多次变换工作关系,由原来集团总部到集团全资子公司A、B、C。现在我还在哺乳期,可公司把我裁了,请问我的工作年限应该怎么算?最近的一家公司在2018年4月16日跟我签约,签约时间是2018年4月16日,该怎么算赔偿金? 律师:黄芳 北京天达共和(杭州)律师事务所 答:你好,根据你的描述: 1.工作年限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的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工作年限应当合并计算。综合该咨询案件,工作年限应当从2016年1月7日起算。 2.关于赔偿金计算。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无过错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关系,所以如果成立违法解除,公司应当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底薪比最低工资标准还低 可单位说:实发工资高就合法 问:单位与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底薪多年来都是1650元,而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已经是2010元了,我们要求加薪,单位却说2010元不是指底薪(基本工资),而是要看你最终拿到手的钱(即实发工资),最终高于2010元就是合法的。还有,单位经常让我们加班,我们是17:00下班,但加班时间却从18:30算起,每小时只给10元钱。另外,因为我们是外包的,请问投诉举报的违法主体到底是用人单位,还是派驻单位? 律师:冯玲 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 答:你好,根据你的描述: 1.最低工资是指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即应当剔除保险等。 2.超出法定工作时间的都算加班时间,除非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 3.主体应是派驻单位。即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