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买卖双方的沟通误解 商报讯 (通讯员 于涛 记者 汪晓筠)四月底,消费者陈女士通过一家房产中介公司购买一套位于未来科技城的房子。但是刚刚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以下简称“居间合同”),双方在交易总额上就出现了40万元的分歧。“我多次与房东以及中介公司协商,都一直不了了之。”最近,陈女士将此事投诉到了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余杭所(以下简称“余杭所”)。 签了合同付了定金 才知道价格比原来多了40万元 “当时说是房子总共570万元,需要在5月10日网签,然后在5月15日支付首付款330万元。考虑到资金周转问题,当时我还是犹豫了一下的,但是房东和中介表示虽然合同上日期是那么写,也可以酌情拖延几天。再加上当时房东和中介一直说有其他买家也要购买,我心里也比较急,我就马上签了居间合同,并支付了20万元定金和5万元中介费。”陈女士说。 但是签订合同后,让陈女士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由于这个房产购买尚未满两年,所以交易税共需40万元左右,当时房东并没有表示交易税由谁来出,而我也不知道房东购买这个房产未满两年的情况。这房子的总价远远超出了我的预期,如果早知道房屋交易税需要40万元,我就不会选择购买这套房子了。”陈女士说,“我找房东和中介公司协商此事,房东表示一定要我承担这个费用,而且需要我按照合同上的时间网签和支付,否则我作为违约方要支付定金和中介费共25万元。” 房东表示“净入570万” 消费者则以为房子总价570万元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余杭所工作人员根据陈女士反映情况进行核实。“针对陈女士投诉事宜,双方各执一词。根据我们了解到的情况,因该房产购买尚未满两年,所以交易税共需40万元左右,房东在出售时表述‘净入570万’,事实上房东的意思是涉及交易税等均由买方承担。而消费者陈女士则认为该房购买总价570万元,交易税等并没有约定由其承担,如果加上约40万元的税,她表示不会购买该房”。 随后,余杭所工作人员组织买卖双方和中介公司三方现场调解。“我们对买卖双方前期理解不一、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调解、普法。经调解,最终达成和解,由买方支付1000元路费作为补偿,卖方退还20万元定金,中介公司不收取约定的5万元服务费,此事得到圆满解决。”余杭所工作人员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