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广告特权宣传告知不明确 应将“免广告”等权限真正落实到实处 对此,省消保委相关工作人员解读:“网络音视频节目并不适用《新电商法》规定,依然只能用《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约束和规范视频网站提供者的行为。建议相关部门制定统一的管理规定,规范各视频网站的会员服务,更为有效地保护广大会员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了防止视频网站经营者利用格式合同和霸王条款侵害会员利益,建议由相关监管部门统一制定会员服务合同模板,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对于视频网站存在获取用户信息的情况,省消保委认为要有必要界限。体验中发现,视频网站分别获取了用户的手机信息(含手机号码、IMEI即手机序列号、IMSI权限)、拨打电话、定位、获取通讯录及照片等权限。且视频网站的隐私政策均具有“半强制性”,即消费者如果想继续使用该软件,只能选择同意,否则系统就会自动退出。建议监管部门进一步明确视频网站获取用户信息的内容和界限,保护消费者隐私权。 针对体验中发现的会员广告特权宣传告知不明确、默认连续包月、取消自动续费手续繁杂、部分影片会员观看仍需付费、过度获取用户隐私信息等问题,相关视频网站要加强自身管理,将“免广告”“会员片库”等会员权益真正落实到实处。同时注重用户的知情权和个人信息保护,在会员自动续费到期前以发送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消费者,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获取和使用用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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