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来源:新华社) 日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正式公布。面对这项即将实施的惠民政策,很多人关心:申报操作过程是否会很复杂?如何保证信息真实性?委托报税可否实现?记者采访了权威人士、专家以及多地基层税务人员,回应民生关切。 焦点一 申报操作过程会不会很复杂? 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刘丽坚介绍,纳税人享受“专扣”政策只要走三步:对条件,将个人情况与6项“专扣”对照,看看自己符合几项;报信息,无论纳税人选择在扣缴单位发工资时享受扣除,还是选择在次年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都仅需填报“专扣”信息表相关信息即可;留资料,部分扣除项目需要纳税人留存必备资料。 目前,“专扣”信息表有四种填报方式,一是下载手机App“个人所得税”填写,二是登录各省(区、市)电子税务局网站填写,三是填写电子信息表,四是填写纸质信息表。 纳税人选择在扣缴单位办理扣除的,可以直接将纸质或者电子表格提交给扣缴单位财务或人力资源部门,也可以通过手机App或网页填写后推送给扣缴单位。如果纳税人想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可以在第二年办理汇算清缴时将有关信息提供给税务机关后办理退税。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说,“专扣”政策充分考虑到最大限度降低纳税人的报税成本。例如,除了大病医疗是限额据实扣除外,其他5个“专扣”项目都是定额扣除,纳税人只需把个人基本情况告诉所在单位,单位在计算其应纳税额时就一并给计算扣除了。 国家税务总局莘县税务局工作人员洪芝芳此前已接受过总局三轮培训。“我在辅导纳税人填表时,没有觉得很麻烦。最多是有的个人信息不掌握,如妈妈的身份证、孩子的学籍号等,问了之后都能及时反馈过来。最近,我们又对莘县有税额的近300家单位的会计进行了培训,反响都不错。”她说。 成都一家科技企业的财务人员告诉记者,申报资料的真实性由纳税人负责,扣缴单位的财务人员也要承担很多前置程序。刘丽坚说,税务机关会竭尽全力帮助各单位克服困难,协助职工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